昨日,四川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上,審議了《四川省酒類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其中擬規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酒類產品,違者最高可罰款2000元。同時,加大對假冒偽劣名優白酒等的處罰力度、增設對白酒“地理保護標志”的保護及加大對生產企業周邊大氣和水資源的保護等。
顧客或需出示身份証
《四川省酒類管理條例(修訂草案)》規定,酒類商品是指酒精度(乙醇含量)大於0.5%的酒精飲料,包括啤酒、葡萄酒、果酒、黃酒等發酵酒﹔白酒、白蘭地、威士忌等蒸餾酒。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酒類產品。
昨晚,記者在藍水灣小區附近的小超市遇到了一個買啤酒的中學生。“還要出台這種規定啊,以后爸爸也不能讓我幫忙買啤酒了,哈哈!”
省人大法制委員會負責人表示,商家可在賣酒時查看顧客的身份証件確認年齡。對於擅自向未成年人出售酒類產品的商家,最高可罰款2000元。
設白酒地理保護標志
此次《四川省酒類管理條例(修訂草案)》中,增加了對白酒“地理保護標志”的保護,鼓勵白酒生產者申請使用“中國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
我省將制定並發布知名酒類品牌准入制度,建立知名酒類品牌資源保護區,加強對知名酒類品牌企業周邊生態環境的保護和管理。
我省目前還有4000多家白酒生產作坊,主要分布在農村地區,無法辦理酒類生產許可証。今后,這些“小作坊”可以通過備案登記制度“轉正”。為加強對四川名優白酒的保護,四川規定所有產品採取溯源機制。消費者如買到假酒,可以投訴、追溯問題環節,再逐級追查。(記者 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