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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絲猴仿費列羅立體商標被罰190萬 視覺造型雷同

2015年05月14日09:21  來源:解放日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金絲猴仿費列羅立體商標被罰190萬 視覺造型雷同

  上海工商昨天披露,上海金絲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未經意大利費列羅有限公司許可,擅自仿冒其立體注冊商標,被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侵權商品並罰款1936874.85元。據悉,這是上海告破的首例立體商標侵權案,也是滬上近年來行政處罰金額最高的商標侵權案件。

  金絲猴公司自2013年11月起生產巧斐羅榛果威化巧克力,其造型為“金色褶皺錫紙球狀包裝+頂部白底心形小標貼+咖啡色底托”,與費列羅巧克力“金色褶皺錫紙球狀包裝+頂部白底橢圓型小標貼+咖啡色底托”的外形近似,容易使公眾產生混淆和誤認。浦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當事人上述行為構成了商標侵權行為。至案發,金絲猴公司共銷售侵權巧克力22667箱,尚有庫存23箱,非法經營額共計4304166.34元。

  所謂立體商標,又叫三維商標,是以立體標志、商品整外型或商品的實體包裝物等以立體形象呈現的商標。比較知名的立體商標有勞斯萊斯車頭的飛翔女神、酒鬼酒的酒瓶、麥當勞線條非常圓滑的大M等。

  雖然國外的立體商標不少,但上海目前的立體商標幾乎沒有。市工商局商標處處長林海涵介紹,立體商標關鍵是要有“顯著性”。簡言之,就是要帶來超出產品屬性之外的新視覺印象,讓公眾看到商標就能聯想到對應的商品。

  “其實,許多商品的外包裝就是很有潛力的立體商標,但企業沒有意識,常常更換包裝,沒辦法固化下來。公眾也無法在產品和包裝之間形成關聯,也就形不成申請注冊商標必需的顯著性。”林海涵指出,加多寶和王老吉的“紅罐之爭”,沒有走立體商標侵權的途徑,而是圍繞裝潢權歸屬展開訴訟,這體現出企業對立體商標的認知仍十分有限及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的薄弱。(記者 陳璽撼)

(責編:曾璇、聶叢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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