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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管總局:22批次食品不合格 沃爾瑪、華聯有售

2018年10月31日10:04 | 來源:人民網-人民健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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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10月31日電(董童)30日,市場監管總局於官網發布《市場監管總關於2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近期,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組織抽檢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豆制品和食用農產品等4類食品744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准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722批次、不合格樣品22批次。

不合格產品的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哈爾濱新世紀家得樂商貿有限公司志華店銷售的標稱黑龍江省建三江農墾榮氏糧油工貿有限公司生產的仁義大豆油,酸值(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准規定。檢驗機構為國家肉類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沈陽沃爾瑪百貨有限公司太原街分店銷售的標稱遼寧智勝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哈爾濱風味紅腸,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准規定。檢驗機構為黑龍江省質量監督檢測研究院。

沃爾瑪華東百貨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佳木斯市哈爾香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林道斯哈爾濱風味紅腸,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准規定。檢驗機構為寧波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上海農工商川沙超市有限公司川沙店銷售的標稱遼寧智勝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智勝哈爾濱風味紅腸,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准規定。檢驗機構為寧波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廣西華聯綜合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廣州市粵秀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廣州市富農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牛肉干(咖喱味),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准規定。檢驗機構為國家糖業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哈爾濱市道外區利隆食品經銷部銷售的標稱黑龍江省佳木斯市羽琨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哈爾濱風味紅腸,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准規定。檢驗機構為國家肉類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秋林裡道斯食品店銷售的標稱哈爾濱秋林裡道斯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秋林裡道斯兒童腸,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准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食品檢驗所。

天津市津南區夏念標億金超市銷售的標稱遼寧智勝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智勝哈爾濱風味紅腸,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准規定。檢驗機構為國家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中心。

深圳沃爾瑪百貨零售有限公司貴陽人民廣場分店銷售的標稱貴州貴三寶食品加工廠生產的腐竹,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准規定。檢驗機構為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中百倉儲超市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寶聖二店銷售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准規定。檢驗機構為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昆明市盤龍區楊志鵬農副土特產品店銷售的鮮雞蛋,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准規定。檢驗機構為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食品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江西省南昌市東湖區花園角市場小流店銷售的來自江西省南昌市東湖區花園角市場小流店的鮮雞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准規定。檢驗機構為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天津市紅橋區君蓉飛農副產品經營部銷售的紅皮雞蛋,氧氟沙星和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准規定。檢驗機構為河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長春歐亞商業連鎖歐亞德惠購物中心有限公司銷售的來自吉林省長春市德惠市德惠大市場的葉桔,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准規定。檢驗機構為沈陽食品檢驗所。

福州市鼓樓區余小燕水果店銷售的桃子,多菌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准規定。檢驗機構為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

北京京客隆超市連鎖有限公司九棵樹店銷售的菠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准規定。檢驗機構為天津市食品安全檢測技術研究院。

南寧市廂竹大道14號廂竹海鮮城41、42號鋪位(經營者:農艷)銷售的血蚶(貝類),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准規定。檢驗機構為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食品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廣西華聯綜合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花蛤,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准規定。檢驗機構為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食品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廣西南寧市人民西路67號水街市場一樓水產行B1001、B1002號攤位(經營者:封裕先)銷售的花甲,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准規定。檢驗機構為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食品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南寧市興寧區邕武路8-3號澳華農貿市場第6排3號攤位(經營者:藍明紅)銷售的菠菜,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准規定。檢驗機構為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食品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昆明市官渡區通漁海鮮經營部銷售的花蟹,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准規定。檢驗機構為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食品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沈陽市臻鑫大家購生鮮超市銷售的芹菜,氧樂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准規定。檢驗機構為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已責成相關省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西、廣東、貴州等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責令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北京、天津、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福建、廣西、重慶、貴州等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責令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採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天津、廣西、雲南等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責令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查清進貨渠道、產地等信息並向相關部門報告,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對不合格產品立即採取停止銷售等措施控制風險。上述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7日內向社會公布風險防控措施,3個月內向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並向社會公布。 

(責編:許曉華、楊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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