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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中小學、幼兒園負責人將與學生共同用餐

2019年04月01日08:01 |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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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今起中小學、幼兒園負責人將與學生共同用餐

  據新華社電 (記者王茜)中小學、幼兒園相關負責人施行“陪餐”,電動自行車有了新強制性國家標准……4月起,這些新規將開始影響你的生活。

  中小學、幼兒園負責人要“陪餐”

  由教育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和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共同制定的《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將於4月1日起施行。

  根據這一規定,中小學、幼兒園應當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應當有學校相關負責人與學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記錄,及時發現和解決集中用餐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有條件的中小學、幼兒園應當建立家長陪餐制度,健全相應工作機制。

  電動自行車有了新強制性“國標”

  《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將於2019年4月15日起實施。

  新標准實施后,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電動自行車強制性產品認証管理,加強對認証機構和生產企業檢查,確保產品一致性,避免不符合新標准的車輛獲得CCC認証並流入市場。

  市場監管部門要嚴查生產企業無証生產、超出強制性產品認証范圍生產、不按新標准生產、不按CCC証書生產、假借出口名義生產違標車輛、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等行為。

  對於上述行為查証屬實的,由認証機構依法對認証証書作出處理直至撤銷認証証書,由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責令停止生產並予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要“行為規范”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將於自4月1日起施行。

  條例強化應急准備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機關應當制定相應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依法向社會公布。

  條例還規范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立即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採取相應的應急救援措施,並按照規定報告事故情況。

  條例還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生產經營單位在應急准備、應急救援方面的法律責任作出規定。

(責編:許曉華、楊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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