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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鐵新規明確禁食不聽勸阻或被拒乘

2019年05月16日08:18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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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地鐵新規明確禁食不聽勸阻或被拒乘

  記者從北京市交通委獲悉,從5月15日開始,新修訂的《北京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以下簡稱《乘客守則》)開始實施。《乘客守則》明確提出,車廂內禁止飲食、禁止吸電子煙。逃票、“霸座”、推銷營銷、大聲播放視頻音樂等行為也將納入個人信用不良信息。

  新增地鐵內禁止吸電子煙等內容

  為維護軌道交通運營秩序,確保軌道交通運營安全,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對《乘客守則》進行修訂,同時,制定《關於對軌道交通不文明乘車行為記錄個人信用不良信息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並於5月15日起正式發布實施。

  此前,《乘客守則》和《實施意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得到了市民的關注和參與,針對一些建設性意見,進行了採納。《乘客守則》和《實施意見》的實施將進一步加大對乘坐軌道交通不文明行為的懲治力度。

  為適應當前北京市軌道交通發展、運營需求,對《乘客守則》進行了相應調整。一方面,增加了不得在車廂內進食、一人同時佔用多個座位、私自張貼懸挂物品、推銷產品或從事營銷以及在車站、車廂內使用折疊自行車、自動平衡車、各類滑板車等內容﹔另一方面,對原有款項進行了修改,補充了禁止吸電子煙、在疏散通道內長時間滯留、乘涼、躺臥、使用偽造變造車票及違反自動扶梯、通道等禁行標志逆行等內容。

  佔座、推銷等將記錄個人信用不良信息

  此外,為確保《乘客守則》的實施效果,同時制定了《實施意見》,其主要體現四個方面的內容:記錄個人信用不良信息的不文明乘車行為,包括逃費、佔座、列車上進食、推銷營銷、大聲播放視頻音樂﹔相關治理措施,對不文明乘車行為勸阻制止不聽的,地鐵運營單位有權拒絕提供乘車服務,並報告公安和交通執法部門,市交通執法部門記錄個人信用不良信息,公安機關依法進行處理﹔相關補救措施,因不文明乘車行為記錄個人信用不良信息的行為人,可以通過主動參加軌道交通志願服務進行不良信息修復﹔信息復核,自然人認為個人信用不良信息有誤的,可以向市交通執法部門申請個人信用不良信息復核,市交通執法部門將進行核查並作出處理。

  為了避免此類現象的出現,地鐵內將有專人進行監督檢查。軌道交通運營安全專職督查員、文明乘車監督員、軌道運營單位工作人員、乘務管理員發現有上述不文明乘車行為的應當立即勸阻、制止﹔勸阻、制止不聽的,軌道運營單位有權拒絕提供乘車服務,並立即向公安、交通執法部門報告。

  市交通執法部門將記錄個人信用不良信息,並由公安執法部門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記者裴劍飛)

(責編:許曉華、楊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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