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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部委相關負責人回答穩定生豬生產促進轉型升級熱點問題

全面提升豬肉供應保障能力

2019年09月12日07:44 | 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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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全面提升豬肉供應保障能力

今年以來,我國豬肉供應相對偏緊,價格上漲較快。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穩定生豬生產促進轉型升級的意見》。隨著中秋、國慶等節日臨近,百姓吃肉問題是否有保障?將有哪些措施促進生產恢復?在國務院新聞辦11日舉行的發布會上,農業農村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市場監管總局等相關負責人回答了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

農業農村部

豬肉自給率95%左右

此次印發的意見有哪些硬措施保障供給,是公眾關心的話題。

農業農村部副部長於康震表示,意見提出了豬肉自給率、養殖規模化率和規模養殖場(戶)糞污綜合利用率三方面量化目標。第一次提出省負總責的總要求,強調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對本地區穩定生豬生產、保障市場供應工作負總責。同時,明確豬肉自給率的目標保持在95%左右。

他介紹,2018年我國豬肉產量是5403萬噸,全球豬肉總出口量約800萬噸,可供國際市場交易的量不到國內豬肉產量的15%。近年來我國豬肉進口最高年份的進口量,佔國內豬肉產量的比重只是2%左右。解決老百姓吃肉問題,必須堅持立足國內基本自給的方針。

他表示,意見既立足當前,提出了六方面具體政策措施﹔又著眼長遠,提出了加快構建現代養殖體系、完善疫病防控體系和健全現代生豬流通體系,從加大金融政策支持、保障生豬養殖用地、強化法治保障三個方面提供政策保障。

下一步,農業農村部將重點做好加快恢復生豬生產、持續抓好非洲豬瘟防控、規范禁養區劃定和管理、加強監測調度和市場預警、加強技術指導與服務等工作。會同相關部門督促地方加快落實中央出台的各項支持政策措施,以種豬場和規模養殖場為重點,支持新建、改擴建規模養豬場改善基礎設施條件,加快增養補欄。

國家發改委中秋、國慶市場供應有保障

節日期間豬肉供給是否有保障,直接關系百姓餐桌。

“目前中央和地方層面凍豬肉收儲量已經達到了一定規模。近期我們牽頭制定了重要時間節點的凍豬肉投放計劃,在中秋、國慶和明年元旦、春節等重要節假日,能夠為豬肉市場供應提供有力保障。”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負責人彭紹宗說。

他說,為了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不受影響,國家發改委及時指導地方嚴格執行社會救助和保障標准與物價上漲挂鉤的聯動機制。截至目前,各地累計發放價格臨時補貼32.3億元,惠及困難群眾達1.29億人次。

穩定生豬生產,必須加快構建現代養殖體系。彭紹宗說,今年以來國家發改委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37億元,主要是支持畜牧大縣開展對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新增中央預算內投資11億元,重點支持長江流域中西部省份開展畜禽糞污面源污染治理。

他表示,近日國家發改委會同農業農村部印發文件,明確在繼續推進畜牧大縣糞污資源化利用的基礎上,擬選擇100個生豬存欄量10萬頭以上的非畜牧大縣開展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工作﹔並啟動實施生豬規模化養殖場建設補助項目,對2020年底前新建、改擴建種豬場、規模豬場,禁養區內規模養豬場異地重建給予一次性補助。

財政部

支持疫情防控、恢復生產

對於生豬穩產保供,下一步財政將有哪些支持政策?

財政部農業農村司負責人姜大峪說,本輪生豬產能下降、豬肉價格上漲,受多重因素影響,其中非洲豬瘟疫情是重要因素。為此中央財政採取一系列措施支持疫情防控。

他介紹,疫情發生后,中央財政及時將非洲豬瘟納入強制扑殺補助范圍,並將補助標准暫由800元/頭提高到1200元/頭。安排非洲豬瘟疫情防控工作專項經費,支持地方開展生豬產地檢疫、屠宰檢疫和運輸車輛監管等防控相關工作。完善了強制扑殺補助經費發放方式。

姜大峪說,中央財政陸續出台有針對性的支持政策加快恢復生豬生產。出台臨時貸款貼息政策,對種豬場、規模豬場的流動資金和建設資金貸款給予貼息。2019年中央財政增加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規模,調動地方盡快將增產潛力轉化成實際生產能力。

同時,暫時提高能繁母豬、育肥豬保險保額,擴大育肥豬保險規模,調動生豬養殖場(戶)恢復生豬生產的積極性。支持實施生豬良種補貼。強化省級財政統籌力度,確保中央和地方相關政策落地生根。

市場監管總局

絕不姑息串通漲價、囤積居奇

能否對囤積居奇等行為切實監管,直接關系豬肉價格是否穩定。

市場監管總局價監競爭局負責人陳志江表示,從“12315”舉報投訴平台和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反映情況來看,市場價格秩序總體比較穩定。目前尚未發現囤積居奇、串通漲價等情況,但也不排除可能存在一些潛在性問題。

他表示,市場監管部門將繼續加大生豬及豬肉市場價格監管,始終保持執法高壓態勢。對散布漲價信息、串通漲價、囤積居奇等價格違法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絕不姑息。

陳志江表示,市場監管部門將密切關注生豬及豬肉價格投訴舉報情況及相關價格輿情。要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制定節日期間價格應急監管預案和相關工作機制,加強價格監管平台電話值班和值守。將對群眾反映比較集中的問題,及時組織有針對性的重點檢查。

同時,繼續加大對有關價格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的宣傳力度,對大型生豬及豬肉生產流通企業開展提醒告誡,敦促有關市場主體嚴格依法經營、加強價格自律。

生態環境部

規范畜禽養殖禁養區的劃定

針對有些地方以改善生態環境為由,擴大禁養區范圍或對養殖場“一關了之”的現象,如何規范?

生態環境部土壤生態環境司司長蘇克敬表示,2016年,原環境保護部和原農業部聯合印發《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技術指南》,明確禁養區不限制散養戶,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和風景名勝區的非核心區,允許建設通過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實現無污染物排放的養殖場。盡可能減少畜禽養殖禁養區的劃定對生豬生產和豬肉市場供應的影響。

蘇克敬表示,近日生態環境部和農業農村部印發通知,規范畜禽養殖禁養區的劃定和管理工作,明確提出了四方面措施:一是依法科學劃定禁養區,除法律法規規定的禁止養殖區域之外,不得超范圍劃定禁養區。二是開展禁養區劃定情況排查。三是立即整改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超劃禁養區的情形。四是加強禁養區整改調整政策的支持,確需關閉和搬遷的養殖場戶,要給予合理的過渡期,避免清理代替治理,嚴禁“一律關停”等簡單做法。

自然資源部

生豬養殖用地不需辦理相關手續

能否保障生豬養殖用地,直接關系產能恢復。此次意見有哪些政策措施?

自然資源部耕地保護監督司負責人高永說,自然資源部門高度重視保障生豬養殖用地,會同相關部門先后出台過多項生豬等畜禽養殖用地支持政策。近日印發的意見就保障生豬養殖用地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他介紹,一是在編制國土空間規劃時,要合理安排新增的生豬養殖用地。二是完善設施農用地政策,有針對性地提出合理增加生豬養殖附屬設施用地規模,取消15畝上限,保障廢棄物處理等設施用地的需求。三是鼓勵利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和“四荒地”(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發展生豬生產,同時提出各地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制定支持政策。

高永表示,為配合意見實施,自然資源部日前印發通知,要求各地切實落實好現行支持政策,比如生豬養殖用地作為設施農用地,按農用地管理,不需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作為養殖用途也不需實施耕地佔補平衡。要切實保障生豬生產的用地需求,做到應保盡保。

據新華社

(責編:許曉華、楊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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