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食品

騰訊被騙千萬元廣告費,隻能自認倒霉?老干媽撿了個便宜?

2020年07月02日08:31 | 來源:中國新聞網
小字號
原標題:騰訊被騙千萬元廣告費,隻能自認倒霉?

圍繞騰訊與“老干媽”千萬元廣告費之爭。騰訊最新回應稱,“一言難盡,並為了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以1000瓶老干媽為禮品征求類似線索。”

輿論從字面中解讀出騰訊自認倒霉的含義。騰訊除了追究3個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責任,就隻能認倒霉了嗎?

千萬元廣告費之爭

深圳南山區法院近日發布的一份民事裁定書顯示,同意原告騰訊請求查封、凍結被告老干媽公司名下價值人民幣16240600元的財產。

對此,騰訊6月30日晚回應稱,此事系老干媽在騰訊投放了千萬元廣告,但無視合同長期拖欠未支付,騰訊被迫依法起訴,申請凍結了對方應支付的欠款金額。

據介紹,2019年3月,騰訊與老干媽公司簽訂了一份《聯合市場推廣合作協議》,騰訊投放資源用於老干媽油辣椒系列推廣,騰訊已依約履行相關義務、但老干媽未按照合同約定付款。

不過,一夜過后,劇情反轉。貴陽警方7月1日通報,那份千萬元的廣告協議,是曹某等3個人偽造老干媽公司印章,冒充該公司市場經營部經理與騰訊簽協議。

3個年齡接近40歲的“毛賊”冒充老干媽簽署這份廣告協議的目的說來更有意思:為了獲取騰訊在推廣活動中配套贈送的網絡游戲禮包碼。目前3人,已被刑拘。

有法律人士向中新網記者表示,按照警方目前披露的事實,“老干媽”或成“最大贏家”,無需承擔法律責任,還憑空賺了價值千萬元的廣告宣傳。

“老干媽撿了個便宜”

北京市慕公律師事務所主任劉昌鬆律師向中新網表示,老干媽是否需要支付千萬元廣告費的關鍵要看公章真偽。如果3人與騰訊簽訂協議的公章是真公章,法院就有可能認定三人是表見代理。就此老干媽有可能需要支付1000多萬元的廣告費給騰訊,老干媽再向犯罪嫌疑人追責。

所謂表見代理,指的是雖然行為人事實上無代理權,但相對人有理由認為行為人有代理權而與其進行法律行為,其行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擔的代理。

目前,根據貴陽警方的通報,公章是三人偽造的。劉昌鬆認為,如果法院最終確認是3人偽造老干媽公章簽訂的廣告推廣協議,並且老干媽不知情。老干媽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也不需要支付廣告費。“老干媽算撿了個便宜”。

3個犯罪嫌疑人應該承擔什麼責任?劉昌鬆認為,目前看3人主要是涉嫌觸犯《刑法》的“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和“詐騙罪”。

根據《刑法》規定,偽造印章罪,一般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如果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雖然3人兼有偽造印章罪和詐騙罪,但劉昌鬆表示,因兩罪存在手段和目的的牽連,一般依牽連犯處理原則,隻按其中的一個重罪來處罰,另一罪名作為考慮因素適當從重處罰。

“最終的處罰與定罪有關,也與受害方的損失有關。”劉昌鬆表示,如果是詐騙罪,三人騙到手的財產只是網絡游戲禮包碼的價值。如果按照民事侵權造成的損失,假冒他人名義簽訂合同,造成騰訊千萬元廣告費損失就要按這個金額來算。

但劉昌鬆也表示,廣告費的真正損失很難界定,尤其是想騰訊這種網絡廣告,與電視台的廣告不一樣,電視台廣告時段有限,“播了一個廣告就播不了另一個廣告,損失容易鑒定,騰訊的網絡空間無限,所以損失也難以界定”。

劉昌鬆認為,老干媽事實上是存在不當得利的,但獲得推廣宣傳,與獲得其他利益有所不同,不請而推,再找老干媽要推廣費,“就像強行洗車找人家要洗車費一樣”,難以得到支持。

騰訊隻能自認倒霉?

騰訊除了追究3個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責任,就隻能認倒霉了嗎?

北京市煒衡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晶晶向中新網記者表示,鑒於公安機關已初步確認曹某3人偽造老干媽公司的印章,騰訊公司在本案中隻有舉証証明該三人的行為構成“表見代理”,才存在從老干媽公司追償獲得全部或部分廣告費的可能性。

李晶晶認為,是否構成表見代理,首先應判斷曹某3人的無權代理行為在客觀上是否表現出其具有代理權的表象,其次應判斷騰訊公司作為合同相對人在簽訂涉案《聯合市場推廣合作協議》時主觀上是否善意,即“有理由”相信無權代理人有代理權。所謂的“有理由”,對應的即是老干媽公司是否存在相應的疏忽和紕漏。

目前,騰訊公司和三人溝通及簽署《聯合市場推廣合作協議》的過程、細節外界尚不清楚。李晶晶認為,一般來說,任何一家公司在簽署協議之前都會對合同相對方相關人員的身份、授權等進行基本的審查。

李晶晶認為,本案中,如果騰訊公司已經盡到審查義務,但確實存在讓騰訊公司有理由相信該三人有代理權的情況,比如曹某等人此前是否是老干媽公司的員工、該事件之前老干媽公司是否向其出具過寬泛性的授權、該三人是否使用老干媽公司的企業郵箱與騰訊公司溝通等,種種細節都可能影響法院最終認定是否構成“表見代理”。

李晶晶表示,如果法院最終認定構成“表見代理”,也就基本認可了騰訊公司善意相對人的身份,在這種情況下,老干媽公司原則上仍需按照《聯合市場推廣合作協議》的約定支付廣告費,而后再向相關責任人追償。(記者 王慶凱)

(責編:許心怡、崔元苑)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