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一中院对原告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诉被告何某、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进行公开宣判:驳回加多宝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也就意味着王老吉合法、合理使用“怕上火就喝王老吉”。
据了解,该案于今年6月首次开庭,加多宝公司诉称,“怕上火就喝王老吉”广告语是加多宝的知名商品红罐凉茶的显著商业标记,王老吉公司直接抄袭该广告语侵占了加多宝的商誉,使广大消费者误以为王老吉公司生产的“此”红罐“王老吉”就是过去原告生产经营的“彼”红罐“王老吉”。【详细】
王老吉诉加多宝虚假宣传纠纷案20日在广州中院宣判,法院判加多宝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红罐王老吉凉茶更名为加多宝凉茶了”广告语进行广告宣传的行为,并立即销毁使用了上述广告语的宣传物品,同时赔偿广药公司经济损失费1000万元。
此前,广药方面还诉求加多宝在媒体上公开道歉,对此,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加多宝需在南方日报等媒体条发表道歉声明;判决还要求加多宝赔偿广药方面合理费用813250元。宣判后,加多宝方面表示不服一审判决,将提起上诉。
今年年初,王老吉方面曾就“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这一广告向法院提出诉中禁令,认为该广告语误导消费者,要求立即停止使用。法院经依法审查,裁定加多宝公司撤回上述广告。【详细】
王老吉加多宝广告语之争一审宣判,加多宝被判赔偿广药集团1081万元。对于一审判决结果,加多宝发布声明称,已立即依法提起了上诉。
加多宝在声明中表示,“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的广告是客观事实的真实表达,不违反任何法律规定。并称广告也履行了全部刊播审批和手续报备,严格做到形式合法和内容真实,经得起任何公平正义的司法审查。
加多宝称,加多宝与广药改名广告纠纷,尽管广州中院做出了一审判决,但这并非最终结果。加多宝集团品牌部副总经理王月贵表示,官司对加多宝的市场没有任何影响,加多宝仍然占据凉茶领导者的地位。【详细】
对于一审判决的结果,广药集团总经理、副董事长兼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陈矛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广药只是为保护民族品牌做了应该做的事,在法律上争取应有的权益。
而对于加多宝公司的上诉表示,广东三环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广州医药集团委托代理人曾赟认为,本案为反不正当竞争案,权利客体为王老吉品牌与商标,权利稳定,广药拥有品牌及商标是铁一般的事实,并且,纵观广州中院的判决,其事实充分,适用法律明确,是一份经得起推敲的判决。【详细】
在这场“诉中禁令”的背后,王老吉和加多宝在市场上有着激烈的较量。去年11月,加多宝投两个亿独家冠名《中国好声音》第二季,王老吉在今年3月份赞助乒乓球团体世界杯后,又冠名赞助正在广州举行的羽毛球世锦赛。在2013年央视广告竞标会上,加多宝和广药又分别以8600万元和6080万元占据了春季和夏季期间的第一顺位播出位。有媒体预测,王老吉和加多宝之间至少还有15场官司要打,凉茶大战仍有进一步升级的趋势。但是,老百姓的消费观念依然比较理性,更多的是把二者的战火看作是一场“肥皂剧”。【详细】
2013年5月15日,广药集团和加多宝间的“红罐战争”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
2013年4月22日,是加多宝与广药的“装潢案”原定的开庭日期,但由于广药临时变更诉讼请求使得官司延期。
2012年7月,加多宝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广药新发布的红罐王老吉凉茶外观设计侵犯了加多宝权利。几天后,广药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加多宝所销售的红罐凉茶外观设计侵权。
2012年5月9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加多宝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7月1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鸿道集团关于撤销王老吉仲裁结果的申请。【详细】
“红罐装潢是陈鸿道设计,并曾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红罐凉茶的主要生产者也始终是加多宝。”法庭上加多宝的代理律师团表示,目前加多宝与王老吉都在使用的红色罐体包装,是由加多宝设计并进行推广的,广药从未参与。虽然王老吉的商标权最终被广药收回,但包装权应属于加多宝。
然而这一观点随即遭到广药集团和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律师团反驳,律师团表示加多宝所申请的外观设计专利上,写的是“王老吉”商标,并且罐体上其他元素也都是与王老吉商标有关的介绍,所以整个红罐包装的文字、色彩、图案与王老吉商标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因而包装权和商标权一样应属于广药集团和王老吉大健康公司所有。【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