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个困局并非无解。犹如大多数违法行为一样,从外部发现难、成本高,但是,只要内部参与者“反水”,则案件指日可破。食品安全这场猫鼠大战涉及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我们本该发动全民监督,让违法者无路可逃。但是,为何目前还是靠记者暗访揭发?
究其原因,还是与举报奖励过低有关。查阅一些地方的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笔者发现,举报者已取得部分重要证据,但未对违法事实进行直接核实,仅提供查办线索,未配合案件调查,举报情况与查办事实大致相符的,仅仅能获得案值1%及以下的奖励,且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 相比而言,国外的激励明显给力。2012年,前瑞银雇员因举报瑞银替客户逃税有功,获得重奖1.04亿美元。美国证交会更是规定,如果举报信息最后导致证交会获得100万美元以上罚款收入,举报人可以分到相当于罚金10%至30%的奖金。巨大的诱惑之下,“无间道”纷纷上演,高质量的、极有价值的举报信息纷至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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