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瓶费明示后可收取

2007年08月17日09:35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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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家:是对餐饮业的保护


  获悉《规范》明确开瓶费等餐馆收费项目可以明示收取后,餐饮界人士显得相当振奋。

  龙丰一家酒店的负责人长舒了一口气:“再也不用遮遮掩掩地收费了!”据透露,该酒店在实际经营中一直在暗收开瓶费,对于《规范》要求开瓶费要明码收费,该负责人表示“这根本不是什么问题”。

  “《规范》的出现既是对餐饮市场的一种规范管理,也是对我们餐饮业的一种保护,我们非常欢迎。”市区某宾馆的陈经理说,一般而言,许多酒店最大的收益来自于酒水,如果允许顾客自带酒水而不收服务费,对酒店的收益有很大影响。

  陈经理表示,等到新的规范正式开始实施后,他们宾馆将会收取一定的开瓶费。

  消费者:有人接受有人反对

  当然,开瓶费将要在餐馆收费项目中予以明示这一规定的出台,消费者也有不同的意见和看法。

  在市区江北工作的王先生认为,饭店的酒都比市面上的酒贵,现在连开瓶费都明确要收,在饭店吃饭就要多掏钱了,“这次的明确规定等于承认了收取开瓶费的合法化,而这和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相互冲突。”王先生表示,对于这一规定,他不能接受。市民钟先生也向记者举例子说,同样的一瓶啤酒,市场价是4元,而酒店却卖到了10元,利润高达50%以上。“如果酒店的酒水价格能降到一个消费者可以接受的水平,谁还会想尽办法要自带酒水?”

  而也有消费者认为,新规定明确表示餐饮业在收取开瓶费时必须明示,这是个进步。饭店的服务费用由劳动、物的消耗量两部分组成。如果不收取服务费,对饭店不公平。在明示时,餐饮企业不仅应该将开瓶费收费标准在显著位置标出,还应该在顾客消费前再次予以提醒,以便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

  同时,收取的费用应该合理合法,不能趁机牟取暴利。

(责任编辑:石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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