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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努力提升百姓食品安全获得感和满意度

2018年06月12日09:36 | 来源:中国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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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福州:努力提升百姓食品安全获得感和满意度

2018年是福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验收年。福州市在已有工作基础上,于近期相继出台《2018年福州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以及《福州市落实食品安全索证索票闭环管理工作方案》《福州市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索证索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福州市落实食用农产品准出制度工作方案》等六大方案,以期进一步提升百姓食品安全获得感和满意度。

重点工作聚焦食安

《2018年福州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围绕顺利通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测评验收及国家察访核验工作目标,继续聚焦百姓对食品安全关注的热点,分别在“一品一码”可追溯、餐饮服务、检验检测、网格化监管等方面确定十项重点工作,涉及各区、县(市)政府以及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局等42个部门。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工程贯穿2018年全年。其目标是到2018年年底将实现全市中型及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配餐单位等持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100%,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公示率达100%。其中,百家大型及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年度量化等级达到A级;千家集中用餐单位(包括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配餐单位等)年度量化等级达到A级;万家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年度量化等级达到B级。实施“百千万”工程的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实现“明厨亮灶”透明化厨房建设。“百”“千”家全部实行食品安全责任险,全部建设并运行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可追溯系统。

福州市还将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及能力建设。其中,食品安全抽检量达到5份/千人的标准,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检验量不低于每年2份/千人;县级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资源整合,区、县(市)至少建设1个快检机构,快检机构具备常见指标现场定性速测能力和微生物指标实验室检测能力。

推行产地准出凭证

福州市对辖区内农(水)产品生产基地(园区)、农业(渔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生产的蔬菜、食用菌、果品、畜禽及畜禽产品等食用农(水)产品将明确实施农(水)产品产地准出,实行产地准出凭证。

其中,食用农(水)产品生产基地(园区)、农业(渔业)龙头企业等条件较好的单位,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生产的农(水)产品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由生产主体出具产地证明或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不具备检测条件的食用农(水)产品生产基地(园区)、企业、农民(渔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入市销售的食用农(水)产品(含捕捞水产品),采取内部质量控制合格或自我承诺合格的方式出具食用农(水)产品合格证,或由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等出具产地证明,推行散养食用农(水)产品产地证明准出或自我承诺合格证准出。生猪产品准出出具当批次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牛、羊、禽类等动物及动物产品准出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检疫标志。其他依法必须检疫的动物和动物产品,依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无公害农(水)产品、绿色食品等食用农(水)产品标志上标注的产地信息,可作为产地证明。实行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食用农(水)产品生产主体,追溯二维码等标识可视同产地证明。

2018年,福建省本地产且纳入追溯系统管理的食用农产品将实行“二维码”赋码出场。12月31日前,全市将完成重点食用农产品种养主体合格证准出,纳入福建省农业厅追溯系统管理的农产品种养主体100%完成,纳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追溯系统管理的水产品养殖生产主体100%完成。

严格落实索证索票

福州市对所有进入批发市场的食用农(水)产品采取三选一准入做法,凭“产地证明、质量合格证明、供货凭证”入场。集中交易市场、超市应当查验并留存入场销售者的食用水产品合格证或产地证明。销售者无法提供食用水产品合格证或产地证明的,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在入市时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检测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食品批发市场实行凭证准入和验单准出。

福州市在全市范围选取龙峰里农贸市场、河口农贸市场、程埔市场等36家主要农贸市场,开展农贸市场食品准入试点,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并逐步推广至全部农贸市场,以保证在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管理尚未全面实现的情况下,逐步完善健全追溯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全面实行摊贩登记

在有条件的区域划出临时摊点经营场所,福州市让临时摊点归行入市。福州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按照《福建省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办法》要求,对在指定的场地和规定的时间内销售食品、现场制售食品或者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者划定具体的区域并设置标志牌(明确区域范围和经营时段),对进入固定区域经营的食品摊贩实行身份证实名登记,并强化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索证索票管理,确保责任可究。

此外,实行疏堵结合,在市区开展违规临时摊点整治工作,对不在规定区域内,比如在市区主次干道、大中小学校、农贸市场周边、住宅小区周边、城郊接合部等处经营的各类违规临时摊点进行集中拉网式反复整治,实行持续严厉打击。

市场升级改造提速

2017年,福州市总计完成15家农贸市场“农+超”改造工作,福州市蔬菜批发实施“一品一码”的经验做法也受到了国务院食安办的充分肯定。2018年,福州市将全面推广农贸市场“农+超”改造,扩大改造进程及规模,逐渐把全市符合改造条件的全部纳入改造范围。

据悉,已完成及2018年列入改造计划的22家农贸市场,将搭建智慧农贸市场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配备追溯设备,实施追溯管理,运行追溯体系,实现农贸市场与政府职能部门间的信息交互。(记者 蒋守福 通讯员 郑路平)

(责编:许心怡、许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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