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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费现象一直难以绝迹 管住公款吃喝的嘴有多难?

2013年01月23日08:12    来源:法制日报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多年来,浪费现象一直难以绝迹,近年甚至大有愈演愈烈之势。无论民间还是官方,都无权浪费,而公款浪费更让人愤恨。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就新华社一篇内参报道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严格落实各项节约措施,坚决杜绝公款浪费现象,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全社会蔚然成风(1月22日《扬子晚报》)

  自上而下才有官场风清气正 

  最近,“舌尖上的浪费”成为媒体讨论最多的话题。根据央视的报道,中国餐饮业每年要倒掉约两亿人一年口粮。另有报道说,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每年浪费食物总量折合粮食约1000亿斤,可养活约3.5亿人。

  针对“舌尖上的浪费”严重现象,有媒体直言要先拿公权力开刀。的确,当前公款吃喝、公款招待的浪费是最严重的浪费,不仅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更败坏了社会的风气,奢靡之风从官场蔓延到商场,从商场蔓延至整个社会,以至有人以为不浪费点就不足以显示身份。所以遏制“舌尖上的浪费”拿公权力开刀的思路肯定没有错,但关键是如何开刀。显然,压缩公务开支不是一个新话题,而是老生常谈,年年喊年年解决不了。从公车改革举步维艰,到年底突击花钱常态化;从牺牲在酒桌上的“烈士”,到泡澡泡得虚脱的官员,有人说公款浪费是官场积弊想解决难于上青天。事实真的如此吗?其实未必。

  不久前,中央出台了“八项规定”,这“八项规定”如同一股清风荡涤着中国官场的暮气。可以说,从来没有哪项制度如“八项规定”这样起到如此立竿见影的效果,各地的大饭店马上就遭遇到了年底政府机关“退订”的寒冬,一些地方政府也闻风而动层层压缩会期、层层压缩报道时间。那么,“八项规定”的神奇之处在哪里?何以能在短时间就让中国积重难返的官场风气为之一振呢?

  这里的秘诀主要有两点:第一,正人先正己。中国的官场例来都是“上有所行下有所效”。我们看到“八项规定”并不是针对所有官员的,而是针对政治局的,但是如果政治局的领导同志都做到了简化接待、减少陪同,做到了出行考察不封路、不闭馆,做到了开实会、开短会,那么下面的领导还有什么理由做不到呢?中国的官场有疾,疾不在下而在上。如果问题出在基层的话,那么根子其实是在上面,上面铺张浪费,下面必会大操大办;上面厉行节约,下面也会廉风劲吹。

  第二,实打实,不玩概念。中国官场的特点是什么事都有变通的余地,只要不是点名道姓严令不许办的事,都可以变宜行事,在千变万化的官场潜规则和显规则中,再严厉的规定很快也就会化为无形。而“八项规定”针对这个问题,把内容搞得实实在在、详详细细,没有任何模糊的概念,规定看似繁琐,实际上是堵住了任何变通的可能性。这种实打实、硬碰硬的规定想不落实都难。

  总结“八项规定”的成功秘诀,我们看到,中国官场固然是问题很多,解决起来无论是出于惯性思维,还是利益牵绊都会遇到重重阻碍,但是只要坚持做到以上两点,什么问题都好解决,什么困难都能克服。

  公款吃喝之风由来已久,而且已经成为习惯,长期以来,为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下发过无数的文件,出台过无数的规定,可以说是屡战屡败,屡败屡战。结合中央的“八项规定”,解决这个问题也要先做顶层设计,只要真正做到了自上而下,从各级领导做起,只要真正做到了制度规定不留余地、实实在在,管住公款吃喝其实也很容易。(烨泉)

  站在反腐的高度上反对浪费  

  《人民日报》报道,在北京西南方向的一家商务会所,一顿饭人均基本在2000元以上,档次还不算太高,这个价钱绝对算低的。谁来这里消费?不是商务宴请就是公务宴请。公款吃喝与公款浪费也许不是同一概念,但动辄上万元的公款吃喝,实际上就是糟蹋和浪费纳税人的钱。

  公款浪费的恶劣之处有三点:一是靡费了大量的公帑。全国政协副主席李金华曾在全国“两会”上直言,有的地方和部门花钱大手大脚,“如果我们紧一紧、省一省,作风方面稍微改进一下,一年省几千亿元是不成问题的。”我国虽然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贫富不均,仍有不少贫困人口,实在没有理由公款浪费。二是产生了恶劣的负面效应。公款浪费大行其道,必然加剧社会浪费,导致浪费之风越刮越猛。三是挤占了民生开支。九三学社中央曾提出,我国行政管理费用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远远超过发达国家,全国一年公款吃喝开销达3000亿元,挤占了教育、卫生、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

  近年来,我国治理公款浪费并不缺少决心和文件,光遏制公款吃喝下发的文件就难以计数,但为何几百个文件管不住大吃大喝?一方面固然是因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另一方面也与问责力度偏软有关。几年前,芬兰央行行长在一次公务接待中因多点了一盘20欧元的鹅肝而被迫辞职。如果对胆敢公款吃喝的官员一律就地免职,还有多少官员敢公款吃喝、公款浪费?

  “贪污和浪费都是犯罪”,这句话人们耳熟能详,但实际上公款浪费并没入罪。去年全国“两会”,九三学社中央向全国政协会议提案建议,将“三公经费”浪费纳入刑法调整范围,让浪费有罪深入人心。提案指出,“贪污”在我国刑法中已经明确属于犯罪行为,而公款浪费问题不仅没有列入犯罪之列,甚至还得到了放纵,这也是我国长期以来公款吃喝等浪费不能得到有效遏制的重要原因。消息一出,引来了不少质疑,现在看来,确有必要将公款浪费入罪。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弗里德曼说过,“花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最为经济;花自己的钱给别人办事,最有效率;花别人的钱为自己办事,最为浪费;花别人的钱为别人办事,最不负责任。”普通公民如此,官员更是如此,遏制政府部门浪费,不能靠其自觉,就需要严厉的法治。

  其实,公款吃喝入罪并不新鲜。2009年10月,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一审判处岱山县高亭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傅平洪有期徒刑11年。引人注目的是,傅平洪用公款为自己吃喝玩乐埋单的44万余元,被法院全额认定为贪污款。公款吃喝可以入罪,公款浪费更应入罪。

  把遏制公款浪费上升到反腐的高度,对公职人员势必产生巨大威慑。当然,遏制公款浪费仅仅入罪还不够,既需要事后严惩,还需要事前预防。这就需要建立健全一套严格的公务接待财务标准和审批、核准、监督制度,甚至细化到每个接待人和被接待人的费用标准。制度严密了,监督到位了,公职人员想浪费也没有机会。(秦淮川)

(责任编辑:赵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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