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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共供水企业须定期晒水质数据

2013年08月28日08:07    来源:北京商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京公共供水企业须定期晒水质数据

  昨日,北京市水务局发布的《北京市城市公共供水水质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北京市自来水集团及所属郊区各自来水公司,石景山、顺义、昌平和平谷区自来水公司等公共供水企业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要公布上一季度的水质数据,每年1月15日前,公布上一年度出厂水监测数据。若发生突发事件,有关供水企业应当及时通过本单位网站、政府网站或选择其他方式和渠道公布,向公众如实告知水质情况,视情况做出预警建议;暂时不适宜市民饮用时,应当提供应急供水保障。

  办法强调,公共供水企业公布的水质数据应当真实、准确。据悉,企业公布的数据中,包括浑浊度、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等多项指标检测结果的最大值和最小值,涵盖了市民关心的本市水质的各个方面。

  另外,办法还明确,遇突发自然灾害、人为破坏及水质污染等事件并导致供水水厂出厂水、管网水中水质指标异常或超出国家标准时,有关供水企业应当及时通过本单位网站、政府网站或选择其他方式和渠道公布,向公众如实告知水质情况,视情况做出预警建议;暂时不适宜市民饮用时,应当提供应急供水保障。

  市水务局表示,公布的水质数据有弄虚作假、未及时更新水质信息等情况之一的,由市、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辖权限责令供水单位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记者 蒋梦惟)

(责编:姜方、宋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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