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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梳理被纪委认定的高档菜和名酒

2014年02月26日15:42    来源:北京青年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媒体梳理被纪委认定的高档菜、名酒、豪车名单

  什么“盛宴”被亮红牌

  河南省信阳市一家单位的28名干部职工,去年因为吃海参被全市通报批评。

  《中国纪检监察报》的报道说,这家单位在接受另一单位公务宴请时,桌上有海参等高档菜品,当次宴请共消费3478元。信阳市纪委通过公务接待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后,立即约谈相关责任人并给予相应处理。这家单位的负责人事后后悔不已:“丢人丢大了!”

  如果严格按照规定,这不仅是丢人的事,连“宴请”本身都不应该有,更别说“海参”了。

  信阳市纪委通报称,此事发生于2013年1月,当时适用的是2006年版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该规定指出,“接待对象需要安排用餐的,接待单位应当按照当地财政部门规定的伙食标准安排,不得超标准安排用餐,提倡自助餐,一般不安排宴请。”

  2006年版的规定要求了工作餐,但并没对“高档菜肴”下禁令。“八项规定”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后,在各地纪委2013年的通报中,“高档菜肴”出现的次数并不少。仅海南省纪委就先后通报了两起与“高档菜肴及野味”有关的超标准接待,4人因此被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去年年底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直接“封杀”了高档菜肴。明确规定:“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鱼翅、燕窝被点名,列入公务接待黑名单,海参虽然未被点名,但也属于“高档菜肴”之列。湖南省在本省执行这一规定的管理办法中,点名将“鲍鱼”也列入公务接待黑名单。

  在新疆自治区纪委的一则通报里,燕窝也属“高档”之列。新疆一名官员因公款购买燕窝用于个人送礼被调离岗位。新疆自治区纪委通报称,该官员在乌鲁木齐市天山百货商场用27338元购买了8份燕窝,平均一份燕窝3417.25元。

  “高档菜肴”被下了禁令,“高档酒店”自然更不能去。兰州商学院法学院一班级就因在兰州市某高档酒店毕业聚餐,被甘肃省纪委通报。因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同时,涉及违规收取学生助学金聚餐,该校法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涉事班级班主任都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向“高档”亮红牌立竿见影。“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出台以来,一些高端餐饮企业的营业额和高端白酒的销售确实大幅度下降。”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说。根据商务部抽样调查显示,春节期间,各地高档酒店的高档菜肴销售明显下降,燕窝、鲍鱼类产品下降约40%,鱼翅下降70%以上,高档酒店的食品礼盒销售额下降约45%。西藏拉萨市有名的高档餐厅“新世纪大酒店”甚至因此改名为“新世纪土菜家宴馆”,并推出平价菜单;而当地以豪华昂贵著称的“湘鄂情”拉萨店也关门歇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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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雅楠、李彦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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