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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商品过度包装说“不” 茶叶包装成本不能超售价20%

2014年04月08日11:24    来源:人民网-食品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4月8日电  (李彦增) 据媒体报道,从广州市法制办获悉,《广州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已获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拟于今年10月起施行。《办法》规定, 茶叶包装成本不能超售价20%,包装层数应当在3层或者以下。

据了解,目前广州包装废弃物排放量在重量上约占城市固体废弃物的1/3,并逐年增长,造成了资源浪费和“垃圾围城”等问题。

《办法》规定,商品不需要包装能够实现其流通和使用功能的,不得使用包装。针对月饼、茶叶等过度包装重灾区,《办法》开辟专门章节作出“特别规定”。《办法》明确规定,月饼、粽子、茶叶、酒类、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包装层数应当在3层或者以下;它们的包装成本总和,除初始包装成本外,不得超过商品正常销售价格的20%。

《办法》还在国家标准基础上,创新性增加条款规定:月饼、粽子、酒类、保健食品的包装重量,除初始包装重量外,不得超过商品的净重。

违反上述规定,生产、销售过度包装商品最高可罚10万元。同时,各级机关及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不得采购过度包装商品,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符合广州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技术规范的商品。 

(责编:李彦增、聂丛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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