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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控烟条例草案 建筑物入口处20米内建议禁烟

2014年07月26日08:38    来源:北京晨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建筑物入口处20米内建议禁烟

  市人大全程网络直播审议《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

  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昨天对《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进行了全程网络直播审议,共有15位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发表审议意见。

  有委员和代表建议,“学校周边100米禁止售烟”的距离应该进一步增大;应增加“建筑物入口处禁止吸烟”的规定;香烟外包装印制警示标识等。

  ■禁烟进度

  “控烟条例”此番进行的是一审,预计9月份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二审,或在明年正式施行。

  广受社会关注的“控烟条例”被提上北京市地方立法日程已有3年。2011年,市人大常委会对控烟进行立法调研,并公开征求意见,有9成网友赞同进一步扩大控烟范围。

  ■委员、代表建议

  香烟应印有大面积警示标识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北京海外学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陶庆华

  陶庆华建议,严格控制进北京地区的香烟,凡进入北京地区的香烟必须要在包装和烟体上印上警示性的画面。联合国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明确规定,在香烟上要有30%到50%的面积标明吸烟危害健康的警示。我国生产的香烟在外销给澳大利亚时,包装盒上印有50%的面积警示标志,但在国内销售的时候这种标志就没有了。陶庆华还建议,允许因吸烟和吸二手烟导致健康受损的受害人向烟草公司提起诉讼,迫使烟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个人违规吸烟应加大处罚力度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共北京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夏尚武

  夏尚武说,对于烟草制品销售者、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来说,违反条例草案规定,罚款至少应该以万元为底线。此外,按照条例草案第二十三条规定,个人违反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由市和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这个罚款的额度也有点少。”夏尚武建议,对个人罚款采取递进的方式,并提高罚款的额度。比如,个人第一次违反规定在禁烟场所吸烟,可以罚款500元,拒不改正的罚款1000元。

  学生司机厨师应禁止吸烟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福祥

  李福祥认为,对一些特定人群要提倡禁烟,比如中小学生、行车中的司机、餐厅中正在工作的厨师等。李福祥建议,应当明确中小学生不能吸烟,违者要进行处罚,家长、监护人、老师也要承担相应的处罚。对司机驾车中抽烟应明令禁止。餐馆内做饭的厨师一边工作一边抽烟,也应该明令禁止。

  建筑物入口20米内应禁烟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张学兵

  张学兵建议,在建筑物入口处也应该禁止吸烟,因为烟雾会随着人流飘散到建筑物内。应该在建筑物入口划定一个禁烟范围,比如20米内不允许吸烟。目前,北京市有规定,在学校周边100米内,禁止销售香烟。但张学兵认为,100米距离太短,应该把这个区域扩大到500米比较合适。他同时建议禁止在公共场所发布或变相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各种形式的烟草赞助活动。特别是赞助与青少年有关的活动。

  影视作品应禁止现吸烟镜头

  市十四届人大代表、北京市当代律师事务所律师卫爱民

  卫爱民认为,关于控烟的宣传,应规定在媒体上播出的次数、时长、版面等。电视、电影、网络等媒体作品中,应禁止出现吸烟的镜头,这些镜头会对孩子们产生很坏的影响。此外,应在香烟销售场所安装摄像头,这样执法者可以监控是否卖给了未成年人。

  卫计部门应树立禁烟榜样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首都医科大学校长吕兆丰

  吕兆丰认为,禁烟应树立一些榜样,比如说教育部门、卫生部门应该带头禁烟。条例规定的政府主管部门是卫计委,如果卫计委带领的医疗团队做不到禁烟,可能就会成一个笑话。

  晨报记者 邹乐

(责编:曾璇、聂丛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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