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食品
人民网>>食品>>正文

食话实说:三部门发文严打走私冷冻肉品

2015年07月13日08:24  来源:人民网-食品频道  手机看新闻

导语:民以食为天,关乎百姓的健康甚至生命,食品安全压倒一切。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海关总署和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打击走私冷冻肉品维护食品安全的通告。

三部门联合通告:全力追查走私冷冻肉品去

通告称,海关总署、公安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对走私冷冻肉品犯罪行为的调查,全力追查走私入境冷冻肉品的来源及销售去向,包括幕后指使人、承运企业和相关人员、承储冷库经营企业和相关人员以及采购使用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对查获的走私冷冻肉品,有关部门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严禁不合格肉品流向“餐桌”。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所有冷冻仓库、肉食品经营企业、加工企业、餐饮企业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不得承储、购买、销售来源不明的冷冻肉品。2014年以来凡承储、购买、销售过来源不明冷冻肉品的生产经营者,要于7月底前向所在省级或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动报告。【详细】

销售来源不明冻肉 月底前要主动报告

今年4月南宁市打私办组织商务、工商、食药等多部门,对南宁市市场冷库中的走私冻品进行专项查处,此次行动共查处走私冻品700吨左右,其中一些冻品从外包装数字标识和变质情况来看,储存时间起码有三年以上。

7月8日,中越边境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河口县集中销毁查获的670余吨牛肉、鸡爪等走私冻品。这些“冻肉”从越南走私入境,原产地不明,抽查的样品没有中文标识,也没有经过任何检验检疫,查获后经检验冰冻时间最长的已达数年,有的已变质发臭。【详细】

食药监局证实存在“僵尸肉”

因近日新华社的一篇报道中涉及高龄冻肉,也称“僵尸肉”,有媒体记者对此质疑,随后,新华社记者实名发文回应,网络上掀起“僵尸肉”真假之争。昨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海关总署、公安部发布《通告》,称今年查获的走私冷冻肉品中有的生产日期已达四五年之久。

昨天发布的《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海关总署 公安部关于打击走私冷冻肉品维护食品安全的通告》中提出:今年以来,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部署开展打击冷冻肉品走私专项行动,打掉了多个走私团伙,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在今年查获的走私冷冻肉品中,有的查获时生产日期已达四五年之久,对所有查获的走私冷冻肉品,海关均依法予以销毁。同时,海关总署、公安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对走私冷冻肉品犯罪行为的调查,全力追查走私入境冷冻肉品的来源及销售去向,包括幕后指使人、承运企业和相关人员、承储冷库经营企业和相关人员以及采购使用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详细】

三部门通报有走私肉“肉龄”5

昨日下午,记者李丹再次发文《公众利益面前,新闻记者的职业操守何在?与“资深记者”洪广玉商榷》。李丹曾于6月13日发表《走私“僵尸肉”窜上餐桌,谁之过?》的报道,第一次提出“僵尸肉”的说法,文中提到“70后”猪蹄、“80后”鸡翅,并提到一些走私冻肉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显示,“‘肉龄’长达三四十年”。这篇文章曾被媒体记者洪广玉反驳称其为“假新闻”。

在昨天发表的文章中,李丹表示,自己6月23日的报道花了近一周时间进行采访和调研,联系到多个部门,面对面采访多位当事人,并且,“为确保稿件真实客观专业,初稿完成后,我们还请相关部门对稿件中核心事实进行过两次确认”。【详细】

(责编:李彦增、聂丛笑)

我要留言

进入讨论区 论坛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