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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出台小作坊登记证申领管理办法

2016年09月29日08:23 | 来源:中国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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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南通市出台小作坊登记证申领管理办法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政府发布《市区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申领管理办法(试行)》,自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该《办法》明确,食品小作坊登记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生产加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食品小作坊登记部门应当根据申请材料审查、现场核查和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征询意见结果等情况,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食品小作坊登记部门对准予登记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苏讯)

(责编:聂丛笑、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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