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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谣言 止于“治者”

廖海金
2016年12月09日08:57 | 来源:中国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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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食品谣言 止于“治者”

“喝牛奶、生吃酱油能致癌?柿子酸奶同吃会致死?”在互联网加速发展的当下,一些谣言不断掀起波澜,刺激广大消费者的神经。调查显示,在网络谣言中食品安全信息位居第一,占比高达45%。

毫无疑问,大量食品谣言在网络上流传,无论对于食品安全本身、食品产业还是普通群众,都已经构成了极大的伤害。一方面,食品谣言给群众带来了极大的“安全焦虑”,让人不知道什么食品才可以放心吃,这反过来又为谣言传播提供了土壤。另一方面,食品谣言严重损害了我国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甚至还会对某些具体产品造成毁灭性的打击,影响社会稳定。以乳业为例,这些年来,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一些谣言流传,一再打击公众对于中国乳业的信心,掩盖行业发展真实状况。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破解这个问题,就必须找到症结所在,才好对症下药。专家认为谣言之所以有存在的市场,与人们趋利避害的价值选择倾向以及从众的社会心理有直接关系。谈及食品安全,对每个人来说最有利的价值倾向就是:安全和健康。极为常见的情况是,某种食品发生过安全问题后,公众对相应品牌的偏见就有可能扩大到整个行业。当前,我国的食品谣言之所以能够在互联网上大肆横行,原因不外乎:某类食品确实存在问题;企业间不正当竞争互相攻击;公众或媒体误解;很多谣言产生之后没有得到及时澄清。

正所谓“谣言止于真相”,从这个意义上说,破除食品谣言还有赖于“治者”——政府及有关各方的共同努力,即社会共治。

首先,相关政府部门必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相关部门要适时研究并出台关于打击食品谣言犯罪的司法解释,从法律层面对食品谣言犯罪保持一个高压的态势。与此同时,因谣言蒙受损失的食品企业和从业人员,也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向造谣者追讨经济损失。食品安全大于天,维护食品安全的责任重于泰山。唯有让那些谣言的制造者、散布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才能更加有效地减少食品安全谣言的传播,还食品安全一片净土。

其次,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热点问题的舆情监测,及时回应民众关切。一旦出现食品安全谣言危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该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以精准的科学解释澄清事实,树立消费者的信心,提升食品安全信息透明度。同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还要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科普宣传,提升大家对食品安全信息的独立判断能力,扭转人们对食品安全“只定性,不定量”的“非黑即白”的简单认知心理,进而促使传播者对食品安全谣言主动过滤。

(责编:聂丛笑、许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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