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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可查询网络食品备案

2017年08月11日08:56 |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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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我国网络订餐和网络购物分别占上网需求比例的39.3%和68.5%,大量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食品经营自建网站带给消费者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隐患。为保障网络食品安全,即日起,凡在本市注册的网络食品经营企业都要到市食药监局办理备案。

  市食药监局近日出台了《网络食品经营备案事项办理规程》,要求在本市注册的网络食品经营企业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通过备案的网络食品经营企业信息将在市食药监局网站公布,便于消费者进行查询和监督。(杨滨)

(责编:崔元苑、许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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