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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餐饮”监管再升级

“线上线下一致”直击网络订餐安全痛点

廖海金、江德斌、张立美
2017年11月28日09:24 | 来源:中国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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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线上线下一致”直击网络订餐安全痛点

编者按为进一步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证餐饮食品安全,11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互联网+餐饮服务”新兴业态的快速增长,促进了餐饮业的发展,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第三方平台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入网餐厅审查把关不严,一些无证餐厅在网上“开张”;部分入网餐饮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有限、经营条件较简陋,食品安全存在隐患;与传统餐厅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相比,网络餐饮由于经营环节增加,可能存在虚假宣传、层层外包等问题……特别是,“三无”餐饮在外卖平台热卖,给消费者带来较大的食品安全风险,令人担忧。

此次出台的《办法》,明确了“线上线下一致”原则,明确了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义务,也明确了送餐人员和送餐过程要求。这些要点都引起了业内人士的广泛专注,众多读者来稿讨论。本期撷选了其中部分精彩观点刊出,以飨读者。

治理外卖“代办入驻”务必从严

《办法》要求网络外卖应当具有实体店铺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在餐饮外卖市场越来越大、不断对监管提出挑战的背景下,很多人都对这一条寄予厚望。然而,目前市场上出现的外卖“代办入驻”服务,是不容忽视的安全隐患。

何谓“代办入驻”?指的是一些商家在网络上打出广告,“无须营业执照和实体店铺,支付千余元即可入驻外卖平台”。可见,这种“代办入驻”,不是中介机构为合法餐馆入驻订餐平台提供的正常服务,而是一些不法之徒为那些既无证照又无实体门店的非法餐馆入驻订餐平台提供的“偷渡”服务。

可想而知,这种“黑作坊”入驻订餐平台后,消费者的食品安全与权益都无法得到保障。 “代办入驻”是在有意挑战公众的食品安全。

“代办入驻”的出现,主要缘于外卖平台审核所存在的漏洞,给了不法商家投机取巧的机会。尽管外卖平台投入了极大的人力物力进行治理,也提高了准入门槛,但令人深恶痛绝的网上“幽灵餐厅”依然屡禁不止。

因此,外卖“代办入驻”现象亟待引起外卖平台和有关方面高度重视。刚刚发布的《办法》明确规定了实体店铺和有证经营的网络外卖硬指标,可谓抓到了问题的关键。

《办法》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然而,公众所担心的是,网络餐饮商家众多,第三方平台核对每一家的资质是否全面、审核流程是否合规,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监管能否做到一家不漏,一刻不停?更要注意的是,就算管住了“代办入驻”,以后是否会有新的、更隐蔽的形式出现?

出台新规只是第一步,真正的考验在于执行层面要拿出有效的落实措施,认真做好相关措施的协调和对接,以确保其不折不扣地落地生根。

一方面,要实现网上网下常态化监管。网上,对外卖平台的审查环节进行重点监督,定期检查网络平台外卖商户安全是否过关,加大对“黑作坊”外卖的处罚力度;同时,对管理不严的平台依法严惩,该罚款就要罚款,该停业就要停业。网下,鼓励消费者举报“代办入驻”和其他类似违规行为。

另一方面,不妨通过简易程序支持利益受损的消费者向不法店铺索赔,同时要求平台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此一来,外卖平台必然会主动承担起相关责任,想方设法加强管理,把无照商家和黑中介堵在外面。

唯有监管部门认真履职,依法从严监管,同时,倒逼平台严格审查,类似“代办入驻”的外卖乱象才能得到有效治理,网络餐饮安全才会得到切实保障。

合规经营是唯一发展之路

《办法》发布实施,给从业者制定标准,促进第三方平台加强规范化管理,督促餐饮企业遵守规定,给外卖餐食上了一把安全锁。

《办法》中明确了“线上线下一致”原则,规定了“商户应有实体店”“不得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订餐平台应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测”等。这些规定非常细致,直指行业当下存在的各种问题,给出了严格具体的规范性要求,可操作性强,出现违规行为时,便于监管机构照章执法处罚。

“线上线下一致”原则给网络外卖划出了底线。网络外卖依靠线上订餐,消费者通过订餐平台的图文介绍,获知餐馆和餐食相关信息,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劣势地位,难以辨别真伪,容易被虚假信息欺骗。《办法》强调了外卖平台对餐饮企业负有资格审查和监管责任,并提高餐饮企业入驻门槛,无证无照、黑作坊、证照地址不一致等将不能再从事外卖服务,从而倒逼商家合规经营。

由于网络外卖服务涉及多个环节,消费者与餐饮企业没有直接接触,如果餐馆将订单委托他人加工,就可能出现层层转包现象,导致食品质量安全难以控制,亦不利于追溯源头,《办法》提出“禁止委托加工”确有必要。另外,个别外卖小哥偷吃、偷喝、吐口水等事件,造成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未来也要依照《办法》规定,采取密封餐盒等必要措施,严格避免外卖小哥直接接触餐食,不留下可乘之机。

近年来,随着网络外卖监管力度的加强,平台和监管部门均采取了多项措施,诸如平台联合自检、黑名单制、明厨亮灶、网上直播等,都是针对餐饮企业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对食品安全进行严防死守。有规矩方能成方圆,给网络外卖树立行业标准、严明监管规则、严格执法,不仅是在对消费者负责,也是在肃清行业乱象,驱逐劣币,让诚信守法者踏踏实实赚钱。

对于从业者来讲,外卖行业野蛮生长阶段结束了,不能再靠打擦边球、浑水摸鱼牟利,只有严格遵守《办法》合规经营,依靠精细化管理、质量管控等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为消费者提供放心外卖餐食,才是唯一发展之路。

强化监管让消费者更安心

《办法》与前段时间14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意见》要求一样,强调线上线下一致,外卖经营者必须有实体店,必须亲自加工等。毫无疑问,这样的规定,直接提高了外卖经营者的行业准入门槛,有利于强化对外卖行业的监管,保障消费者吃上放心、安全的外卖食品。

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所有入网的餐饮服务提供者都亲自为消费者加工食品,有的经营者在接到大量订单忙不过来时,选择的办法是“转包”出去,这就加大了监管难度。并且,这种转包做法,挤压了饭菜实际制作者的利润,使得饭菜质量和制作过程更加难以保证,饭菜的食材品质也容易下降。

“必须有实体店”的规定,对那些本来有证照、有实体店的外卖经营者来说,基本上没有影响。但对于那些压根就没有实体店,只在犄角旮旯处有小作坊或黑店以及充当“二道贩子”的外卖经营者来说,可能就是“灭顶之灾”,直接被断了财路。

外卖经营者有了实体店后,监管部门就能对他们实施更有效的监管,能不时地进行抽检。另外,这无形之中也要求外卖经营者必须接受顾客现场监督,进而保障外卖的食品安全卫生。

一般说来,如果外卖经营者只做线上生意、不做线下实体店生意,意味着消费者与外卖经营者永远是隔绝开来的。外卖经营者的餐厨环境如何、制作饭菜过程是否卫生,消费者完全处于不知情状态。但“线上线下”一致,顾客去餐馆吃饭,就可以了解到饭馆的卫生环境,甚至看到饭菜的制作过程,发挥现场监督效应,无形中就倒逼外卖经营者依法按规制作饭菜,确保外卖食品安全卫生。

外卖行业的发展,既不能一味追求效率和效益,也不该只想着降低经营成本,前提条件是必须确保食品安全卫生质量过关。食品安全和质量才是外卖行业、餐饮产业健康良性发展的基石。

(责编:聂丛笑、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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