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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个餐饮服务地方标准征求意见 公筷公勺要与客用筷勺有区别

2020年10月01日08:51 | 来源:京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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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公筷公勺要与客用筷勺有区别

  公筷公勺的样子最好和客用筷勺有所区别,就餐区应设置防蝇防虫设施,而餐饮服务单位的从业人员除了不应对着食物咳嗽或打喷嚏外,工作中还不应有玩手机等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餐饮服务单位布局设置规范》《餐饮服务单位餐饮用具使用管理规范》《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范》三个地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即日起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记者了解到,征求意见将一直持续至10月30日。

  按照《餐饮服务单位餐饮用具使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塑料材质餐食用具应为食品级,添加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制成的塑料制品不应盛装、接触油脂类食品和乙醇含量高于20%的食品。此外,餐饮具应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

  规范征求意见稿中特别对“公筷公勺使用”提出了明确要求。比如,应根据餐饮服务单位的规模和用餐方式,配备足够数量的公筷公勺。公筷公勺的颜色、形状、长度等宜不同于客用筷勺。火锅、烧烤或在餐桌上熟制的菜品,应提供专用的公筷公勺。自助餐厅或自行取餐的区域,应配备公用餐饮具,且存放位置便于顾客识别、拿取。餐具是否清洁消毒,最好“记录在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应建立餐饮用具清洁消毒制度。宜建立清洁消毒记录,清洁消毒记录内容包含消毒餐饮用具名称、消毒方式、消毒日期、操作人等。

  餐饮服务单位的从业人员也必须“按规办事”。《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提出,餐饮服务单位的从业人员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从业人员每日上岗前应专人进行岗前健康检查。发现患有发热、腹泻、咽部炎症、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从业人员,应暂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健康检查时发现从业人员出现情绪不稳定时,应暂缓上岗,并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公共卫生事件期间,还应严格按照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措施。在加工过程中,从业人员触摸口鼻、眼睛、耳朵、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咳嗽、打喷嚏用手捂口鼻及擤鼻涕后;清洁脏餐桌和脏餐具后;清理环境卫生后;接触落地的食品等不洁物品后,都需要清洁双手。(记者 张楠)

(责编:杨迪、许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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