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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部署开展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年实现乳制品生产企业原辅料、关键环节与产品检验管控率等7 个100%目标

2021年01月28日08:47 | 来源: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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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开展历时3年的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全省乳制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将更加完善,实现乳制品生产企业原辅料、关键环节与产品检验管控率达到100%,食品安全自查率达到100%,发现风险报告率达到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检考核合格率达到100%,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率达到100%,规模以上乳制品生产企业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达到100%,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自查与报告率达到100%的目标。”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出台方案,在全省开展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通过综合治理实现全省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大幅度提升。

根据方案要求,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要重点落实三大任务。一是全面落实新法规标准体系。支持乳制品生产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生产新产品,鼓励企业使用生鲜乳生产乳制品,强化奶酪、黄油等干乳制品研发;推动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二是有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加强奶源、原辅料和生产过程管理;加强风险防控,鼓励企业选择食品安全专业机构开展第三方检查评价;加强检验把关,加强原辅料、半成品、成品以及生产卫生状况的检验检测;鼓励创新研发,加强低温乳制品冷链储运设施建设。三是加强监督管理。严格乳制品生产企业许可审查;强化乳制品抽检监测,辖区市场监管局对乳制品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日常监督检查,市局每年开展飞行检查,省局开展体系检查;省局定期在流通环节对已获得配方注册且在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行抽检。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将严厉打击使用不合格原辅料、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虚假夸大宣传、生产假冒伪劣乳制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分装、未按规定注册备案或未按注册备案要求组织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复原乳标识制度,依法查处使用复原乳不作出标识的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从严落实“处罚到人”要求。(记者李 辉)

(责编:李轶群、许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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