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一中院對原告廣東加多寶飲料食品有限公司訴被告何某、廣州王老吉大健康產業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進行公開宣判:駁回加多寶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這也就意味著王老吉合法、合理使用“怕上火就喝王老吉”。
據了解,該案於今年6月首次開庭,加多寶公司訴稱,“怕上火就喝王老吉”廣告語是加多寶的知名商品紅罐涼茶的顯著商業標記,王老吉公司直接抄襲該廣告語侵佔了加多寶的商譽,使廣大消費者誤以為王老吉公司生產的“此”紅罐“王老吉”就是過去原告生產經營的“彼”紅罐“王老吉”。【詳細】
王老吉訴加多寶虛假宣傳糾紛案20日在廣州中院宣判,法院判加多寶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為加多寶”、“紅罐王老吉涼茶更名為加多寶涼茶了”廣告語進行廣告宣傳的行為,並立即銷毀使用了上述廣告語的宣傳物品,同時賠償廣藥公司經濟損失費1000萬元。
此前,廣藥方面還訴求加多寶在媒體上公開道歉,對此,法院在判決書中指出,加多寶需在南方日報等媒體條發表道歉聲明﹔判決還要求加多寶賠償廣藥方面合理費用813250元。宣判后,加多寶方面表示不服一審判決,將提起上訴。
今年年初,王老吉方面曾就“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這一廣告向法院提出訴中禁令,認為該廣告語誤導消費者,要求立即停止使用。法院經依法審查,裁定加多寶公司撤回上述廣告。【詳細】
王老吉加多寶廣告語之爭一審宣判,加多寶被判賠償廣藥集團1081萬元。對於一審判決結果,加多寶發布聲明稱,已立即依法提起了上訴。
加多寶在聲明中表示,“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的廣告是客觀事實的真實表達,不違反任何法律規定。並稱廣告也履行了全部刊播審批和手續報備,嚴格做到形式合法和內容真實,經得起任何公平正義的司法審查。
加多寶稱,加多寶與廣藥改名廣告糾紛,盡管廣州中院做出了一審判決,但這並非最終結果。加多寶集團品牌部副總經理王月貴表示,官司對加多寶的市場沒有任何影響,加多寶仍然佔據涼茶領導者的地位。【詳細】
對於一審判決的結果,廣藥集團總經理、副董事長兼廣州王老吉大健康產業有限公司董事長陳矛接受羊城晚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廣藥只是為保護民族品牌做了應該做的事,在法律上爭取應有的權益。
而對於加多寶公司的上訴表示,廣東三環匯華律師事務所律師、廣州醫藥集團委托代理人曾?認為,本案為反不正當競爭案,權利客體為王老吉品牌與商標,權利穩定,廣藥擁有品牌及商標是鐵一般的事實,並且,縱觀廣州中院的判決,其事實充分,適用法律明確,是一份經得起推敲的判決。【詳細】
在這場“訴中禁令”的背后,王老吉和加多寶在市場上有著激烈的較量。去年11月,加多寶投兩個億獨家冠名《中國好聲音》第二季,王老吉在今年3月份贊助乒乓球團體世界杯后,又冠名贊助正在廣州舉行的羽毛球世錦賽。在2013年央視廣告競標會上,加多寶和廣藥又分別以8600萬元和6080萬元佔據了春季和夏季期間的第一順位播出位。有媒體預測,王老吉和加多寶之間至少還有15場官司要打,涼茶大戰仍有進一步升級的趨勢。但是,老百姓的消費觀念依然比較理性,更多的是把二者的戰火看作是一場“肥皂劇”。【詳細】
2013年5月15日,廣藥集團和加多寶間的“紅罐戰爭”案,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
2013年4月22日,是加多寶與廣藥的“裝潢案”原定的開庭日期,但由於廣藥臨時變更訴訟請求使得官司延期。
2012年7月,加多寶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廣藥新發布的紅罐王老吉涼茶外觀設計侵犯了加多寶權利。幾天后,廣藥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加多寶所銷售的紅罐涼茶外觀設計侵權。
2012年5月9日,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裁決加多寶集團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標。7月13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決駁回鴻道集團關於撤銷王老吉仲裁結果的申請。【詳細】
“紅罐裝潢是陳鴻道設計,並曾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紅罐涼茶的主要生產者也始終是加多寶。”法庭上加多寶的代理律師團表示,目前加多寶與王老吉都在使用的紅色罐體包裝,是由加多寶設計並進行推廣的,廣藥從未參與。雖然王老吉的商標權最終被廣藥收回,但包裝權應屬於加多寶。
然而這一觀點隨即遭到廣藥集團和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律師團反駁,律師團表示加多寶所申請的外觀設計專利上,寫的是“王老吉”商標,並且罐體上其他元素也都是與王老吉商標有關的介紹,所以整個紅罐包裝的文字、色彩、圖案與王老吉商標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因而包裝權和商標權一樣應屬於廣藥集團和王老吉大健康公司所有。【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