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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破除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身份區別的建議

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宗慶后

2013年03月01日13:32    來源:人民網-食品頻道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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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三十多年的改革開放,我國已經成功地從過去公有制經濟一統天下的局面發展到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階段。現在我國的民營經濟在我國的GDP和稅收總額中的比重都已經超過了50%,在解決新增就業崗位方面更是佔到了80%,民營經濟和民營企業已經成為推動我國經濟持續發展、社會和諧進步的主力軍。我國的憲法也明確規定在法律規定范圍內的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承認民營企業主也是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黨的十八大也再次強調了要“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

但是,當前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的身份差異導致了民營企業受歧視,國有企業在政策、資源、資金等方面所享受的待遇都遠遠高於民營企業,許多高利潤的行業更是在實際上僅對國有企業開放,而對民營企業則設置了種種不合理的障礙。這些都導致許多民營企業的發展、甚至生存都非常困難。為此提出建議如下:

一、取消企業身份區別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沒有必要把企業分成國企和民企,“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公有制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等稱謂也應當盡早予以取消。雖然國有企業是全體老百姓所有的,民營企業則是部分老百姓所有的,但隻要是中國公民創立的企業,實際上都是國家的企業、社會的企業、民族的企業。而且盡管國有企業名義上是全民所有的,但事實上並沒有一個老百姓真的認為這個財富自己是有份的﹔而民營企業名義上是私人企業,是部分老百姓擁有的,但和國有企業一樣創造就業,繳納稅收,為社會創造財富、履行社會責任、推動社會進步,和國有企業並沒有什麼區別,僅僅因為名義上是私人的,其責任心與積極性就大不一樣了。因此我們必須盡快取消把企業分成國有與民營的作法,停止對民營企業事實上存在的歧視,從而有利於非公有經濟的長遠發展,有利於激發廣大人民群眾創業致富的積極性,也有利於推動國民提高財產性收入、加快實現收入倍增。

二、政府要轉變,同時要引導社會轉變對財富的看法、保護個人合法財產

雖然民營企業是企業家所有的,但它們創造的財富,除了企業家自己能夠消費的一小部分,大部分財富還是用來繼續投資、解決就業,繼續創造社會財富,因此這些財富歸根到底還是社會的。而且在先富裕起來的人群中,除了極少數是通過權錢交易等不正當手段致富之外,絕大多數人的財富還是靠自己的勤勞和智慧創造出來的,他們的勞動成果理應得到社會的認可和尊重。如果我們不能切實加強對個人合法財產的保護措施,不能激發人們繼續創造財富的積極性,就很有可能對民營企業家等一批先富起來的人形成排斥,最近幾年來不少民營企業家帶著財產移民海外,是令人非常痛心的,這其實是我們最大的國有資產流失。我們應該營造一個機會均等、結果靠自己努力,鼓勵老百姓通過辛勤勞動實現致富的社會氛圍,尊重財富創造者的氛圍,這樣我們的國家才能欣欣向榮,民族復興的中國夢才能盡快實現。

三、先富帶后富,實現共同富裕

而對於先富裕起來的人群,也必須時刻牢記“致富思源、富而思進”,要認識到是靠國家的改革開放政策、在鄧小平同志“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號召下,通過全社會的支持富裕起來的,因此要回報社會,亦要記住鄧小平同志后面那句“先富幫后富、最終實現共同富裕”的話,履行自己義不容辭的社會責任。如果先富起來的人不斷地把積累起來的財富用於回報社會、擴大投資、創造更多就業機會,就能帶動更多的人走上致富的道路,從而早日實現全社會的共同富裕。而且由於大家都實現了富裕,也就不會存在所謂的“仇富”現象,因此也有利於緩解社會矛盾、實現社會不同階層、不同人群的和諧相處,推動和諧社會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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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姜方、趙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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