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3月01日13:40 來源:人民網-食品頻道 手機看新聞
隨著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特別是在城鎮化進程和基礎設施投資的推動下,建筑市場也取得了快速的發展,成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然而,由於發展速度過快、監管不足等原因,我國建筑市場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市場秩序混亂,建筑質量良莠不齊,腐敗現象層生、建筑工人保障缺失,甚至對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威脅。
首先, 目前我國的建筑市場用工隊伍極其不規范,由包工頭組織帶領工人施工的“包工制”仍然是普遍的用工形式,一直未能形成固定的建筑工人隊伍,直接導致建筑工人無法建立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進而導致了建筑工人工資無法按時結算、無法享受醫療、養老、工傷等社會保障服務。
其次,雖然國家三令五申嚴禁肢解發包、違法分包等行為,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由於監管不力,執法不嚴,隨意分包和非法轉包現象嚴重泛濫,大量施工企業都不具備相應資質,有的甚至在投標時借用他人資質。一方面使技術水平、工程經驗和組織能力很難達到與工程要求相一致的企業進入市場,影響工程質量﹔另一方面實際用於工程項目的資金隨轉包、分包行為次數增加而逐漸減少。這不僅造成最后承包的施工方為了追求利潤,避免虧損,想方設法偷工減料,有的甚至干起克扣和拖欠民工工資,挪用安全技術措施費等嚴重損害工程質量和建筑工人利益的勾當。
因此,建議國家有關部門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對建筑市場的管理,整頓市場秩序,促進建筑市場有序、健康發展。
一、規范建筑市場用工管理,形成固定的建筑工人隊伍
改變現有“包工制”的用工方式,明確規定建筑企業必須有不低於80%的固定建筑工人隊伍與相當比例的建筑工程師隊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按月足額支付工資並交納社保,並以此作為審定施工企業資質的強制標准。同時專項制定建筑工人用工管理規定,對最低工資、社保繳納、工作時間及加班工資等制定強制標准,對違法用工的建筑企業予以重罰直至取消其資質,提高建筑公司違法用工的成本。
採取社會和企業合作的方法,加強對建筑工人施工技能、安全常識的培訓,提高建筑工人素質、生產效率,逐步提高建筑工人待遇,吸引年輕人進入這一領域,避免用工斷層。
二、嚴厲查處違法轉包分包行為 明確禁止和允許分包的范圍
國務院法制辦2012年11月公布的《建筑市場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對嚴禁違法轉包分包行為有了嚴格的規定,但范圍仍不夠清晰,建議進一步對禁止和允許分包的范圍進行明確規定,如基礎和主體工程嚴禁分包,不影響建筑質量的如土方工程允許分包,並對分包企業的資質進行嚴格的規定,以便在實際工程項目中的執行和監管。加強對施工現場的質量管理,加大對項目實施全過程的嚴格監督,確保工程質量。
三、加大違法行為懲處力度 嚴格執行市場准入和清退制度
目前我國相關法規對於建筑市場違規的行為懲處力度過輕,幾十萬甚至幾萬元的罰款力度對於違規企業來講不傷筋動骨,而即使發生了嚴重質量問題的企業繳納罰款后依然可以繼續承攬工程,遠遠不能起到懲罰的作用,違法成本過低,是建筑市場混亂的主因。
建議通過立法嚴格建筑市場的准入和清出制度,重新審核市場上所有建筑企業的資質,不合格者予以堅決清退,對於非法用工、違法轉包分包、工程質量不合格等情況嚴重者予以重罰,列入黑名單,直接清除出建筑市場,以保証建筑市場的規范運行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