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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受理4起送餐員騎車撞人案件 法院向“餓了麼”發出司法建議

2016年08月16日09:16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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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法院向“餓了麼”發出司法建議

記者日前了解到,最近一年,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浦東法院”)受理了4起因快遞送餐員撞人引發的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在已審結的3起案件中,網絡訂餐平台均被判承擔相應賠償責任,敗訴率100%。

2015年9月15日10點半,胡女士步行至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南路濰坊路路口,正在等紅綠燈時,突然被一名送餐員駕駛的電動自行車撞傷。經交警部門認定,送餐員小孫負全部責任。隨后胡女士被送到醫院治療,經診斷為左股骨脛骨折。

胡女士后來了解到,小孫是北京萬古恆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古公司”)派遣到拉扎斯網絡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拉扎斯公司”),也就是“餓了麼”網絡訂餐平台運營商的員工,事發時他正在送外賣。

胡女士因此將拉扎斯公司、萬古公司起訴至法院,請求判令拉扎斯公司賠償醫療費等9.95萬余元,萬古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庭審中,拉扎斯公司同意依法承擔賠償責任。萬古公司辯稱,小孫是其派遣至拉扎斯公司工作的員工,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派遣員工在履行職務時發生侵權行為,應由拉扎斯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且兩被告簽訂的協議也約定,類似本案的傷害事件發生應由拉扎斯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因此不同意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法院認為,根據事故責任認定,小孫負全部責任,原告要求拉扎斯公司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法院予以支持。原告要求作為勞務派遣單位的萬古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缺乏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持。原告、被告拉扎斯公司均同意拉扎斯公司為原告墊付的醫療費4.7萬元,在本案中一並處理,由原告返還,法院予以批准。據此法院判決,拉扎斯公司賠償胡女士醫療費等9.95萬余元﹔胡女士返還拉扎斯公司4.7萬元﹔駁回胡女士的其余訴訟請求。

據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了解,在浦東法院受理的另外兩起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中,浦東的李女士步行時,被一輛逆行的電動車撞翻在地。撞倒李女士的送餐員姓張,也是“餓了麼”的員工,事故發生時,他正在急急忙忙趕去給客戶送餐,由於逆行,造成了李女士受傷,交警部門認定,小張應負全部責任。這次事故造成李女士十級傷殘。浦東法院判決,拉扎斯公司賠償李女士包括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合計14.75萬余元。

安徽巢湖來滬務工人員小王則是被老鄉小赫騎車撞傷。小赫也是一名“餓了麼”送餐快遞員。經交警部門認定,他負全部責任。法院判決拉扎斯公司賠償小王1.5萬余元。

據了解,“餓了麼”送餐員若在45分鐘內未完成送餐,可能會被扣錢。為了趕時間,他們往往“見縫插針”與時間賽跑,交通事故也因此容易發生。

今年6月初,浦東法院向拉扎斯公司發出司法建議書,建議該公司在培訓、管理、考核環節,對專職、兼職人員採取同一標准,尤其應當加強道路交通、食品安全方面的實效培訓與實時監督。其次,規范配送車輛採購渠道,定期檢查配送車輛性能。第三,立足“大數據”科學派單,靈活使用交通工具。第四,投保范圍可覆蓋配送員人身意外、配送車輛財產損失、配送途中致他人或他物損失等賠償項目﹔鑒於目前主要採用電動自行車作為配送交通工具,建議為其投保非機動車三者險或類似險種。

司法建議書發出后,拉扎斯公司反饋表示,將針對不同渠道的配送員,著手完善用工制度,分別針對勞動合同工、勞務派遣員工與兼職員工制定相應規范,增加用工靈活性和規范性。在道路交通安全意識、食品衛生意識上加強宣傳教育,並將其作為配送員是否合格的要求。

對公司自有配送員所使用車輛,公司將加強檢測、檢修,對部分配送員自備車輛加入時積極作出宣傳、提示和規范,確保車輛符合國家規定及配送需求。對部分未能達標的車輛,一經發現將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積極處理。

針對配送線路問題,公司積極建立相應的配送線路大數據系統,並加強對各個配送單位的調度人員指導,使配送線路更智能、更多元、更有效率。

針對配送員保險事宜,公司對勞動合同工及勞務派遣員工已建立完備的保險制度,針對兼職員工,積極建立相應的投保制度,通過改進細節,積極承擔社會責任。(王治國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王燁捷)

(責編:聶叢笑、權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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