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食品

福州通報3起違規經營食品案件

2018年09月14日09:39 | 來源:中國醫藥報
小字號
原標題:福州通報3起違規經營食品案件

近日,福州市市場監管局通報3起涉及無証經營、制作及銷售不合格食品等違規經營食品案件。

第一起案件中,張某在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証》的情況下,於2018年5月1日起擅自在某幼兒園內開設食堂,為10名學生提供午餐,並收取午餐費,至案發日,共收取學生午餐費1000元。8月23日,福清市市場監管局沒收張某違法所得1000元,並處以5萬元罰款。

第二起案件中,福州市市場監管局委托福州市產品質量檢驗所對南寧凱逸軒飯店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自制的叉燒包進行抽檢,結果顯示,叉燒包鋁殘留量項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准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准》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8月13日,監管部門依據《食品安全法》規定,沒收該公司違法所得120元,並處罰款5萬元。

第三起案件中,福州優菜來食品配送有限公司在取得《營業執照》但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証》的情況下,以45元/箱的價格,從福清市虹捷食品廠購進5箱金標生抽王,全部銷售給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第三食堂。經抽樣檢驗,該批次金標生抽王氨基酸態氮項目不符合GB/T18186-2000《釀造醬油》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鑒於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不知道所採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准,並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依據《食品安全法》規定,對其免予處罰。而福州優菜來食品配送有限公司無証經營預包裝食品,違反《食品安全法》的規定,8月16日,閩侯縣市場監管局決定沒收福州優菜來食品配送有限公司違法所得50元,並處以罰款1萬元。(記者蔣守福)

(責編:許心怡、許曉華)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