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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出台食物中毒事件调查处置指南

2016年11月22日08:23 | 来源:中国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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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淄博市出台食物中毒事件调查处置指南

为指导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和调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此类事件的危害,近日,山东省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市卫计委出台了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后的首个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和调查处置工作指南。

该指南明确了食物中毒事件的分级,开展调查处置的原则、要求,并进一步界定了各部门在食物中毒事件调查中职责不清的问题。该指南规定,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开展食物中毒调查处置,确定菜谱和食品配方、菜肴和食品生产加工工艺等现场卫生学调查,会同疾控部门确定卫生学调查涉及的生物样品、可疑中毒食品及其原料、环境样品、相关物品样品;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组织疾控中心参与调查;疾控中心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委托对卫生学调查涉及样品进行采集和检验,并形成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及时提交同级食品药品监管和卫生计生部门。

该指南规定,医疗机构发现接收的病人属于食源性疾病病人或者疑似食源性病人的,应当2小时内将信息向属地卫生计生部门报告,卫生计生部门及时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同时明确了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的内容、格式,以及事件调查终结后,疾控中心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递交事件流行病学调查结案报告等事项。

此外,该指南还规定,食物中毒事件调查应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疾控中心共同成立相应调查组。疾控部门进行核实诊断、制定病例定义、病例搜索、个案调查、采样送检、描述性和分析性流行病学分析研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控制现场,开展可疑食品污染供应链、加工过程卫生学调查,结合流行病学结果进行事件认定及依法查处。 (鲁文)

(责编:聂丛笑、许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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