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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向儿童售烟最高罚3万

2013年10月28日07:40    来源:北京晨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长春 向儿童售烟最高罚3万

  长春市政府法制办和市卫生局日前公布了修改后的《长春市防止烟草烟雾危害办法(草案)》,规定长春市内13类50余个公共场所列入禁烟范围,禁烟场所的管理者未履行职责的,对其最高罚1000元。烟草经营单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最高罚款3万元。

(责编:曾璇、宋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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