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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控烟条例草案审议将直播 排队中拟禁止吸烟

2014年07月25日07:42    来源:北京晨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排队中拟禁止吸烟

  控烟条例(草案)审议今天网络直播

  今天9时起,《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审议将通过千龙网进行全程网络直播。在昨天一审时,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建议,将“体育”和“教育”两类场所,以及“妇幼保健机构”和“儿童医院”纳入全面禁止吸烟的范围,同时建议增加“在排队过程中禁止吸烟”条款。

  范围:

  工作场所室内外均禁烟

  草案调整了禁止吸烟场所的范围,规定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

  同时规定,部分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外区域也禁止吸烟,比如幼儿园、中小学校,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体育、健身场所的训练比赛区和观众席,高校教学区,医疗卫生机构,风景名胜区、公园、游乐园等休闲场所等。考虑到实际情况,允许部分上述区域设置吸烟区。

  建议:排队中禁止吸烟

  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建议,将“体育”和“教育”以及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妇幼保健机构”和“儿童医院”纳入室外全面禁烟的范围。建议增加在室外排队等候队伍中禁止吸烟的规定。“室外排队等车、购物、办事等各种排队等候队伍中,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很近,吸烟者在排队时吸烟,会给周围人群带来更大的烟草烟雾侵害”。

  执法:

  应交由卫生计生部门

  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现行规定将监管责任全部赋予了爱卫会。但实践中,受机构定位、执法力量、协调配合等因素的影响,执法效果并不理想。

  因此,草案在政府管理责任方面增加了各级政府、卫生计生和有关行政部门的职责,将爱卫会执法权由爱卫会调整给了卫生计生部门。

  建议:全社会参与控烟

  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建议,进一步完善政府的总体责任,同时充分发挥爱卫会的协调作用,监督协调各相关部门及全社会广泛参与到控烟中来。

  建议在草案中增加“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控烟工作进行监测和评估,定期向社会发布”以及“对在控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等相关内容。

  建议增加“采取烟雾报警、浓度监测、视频图像采集等技术手段加强监督管理”。

  “专卖部门处罚摊主”不妥

  草案中还规定,烟草制品销售者应在销售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吸烟有害健康和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明显标识。

  对此,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认为,原来违反上述条款都是由“烟草专卖部门”负责处罚,但由于烟草和控烟本身就是存在利益冲突的双方,由“烟草专卖部门”进行处罚,有违公平公正的法律精神,建议将处罚主体分别调整给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草案其他亮点:

  ●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由市和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

  ●在非禁止吸烟场所禁止乱扔烟头;乱扔烟头的,由城管按市容环境管理的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晨报记者 邹乐

(责编:曾璇、聂丛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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