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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違反反壟斷法被政府部門調查 市場價低於廠家要求

2013年01月17日12:50    來源:華西都市報    手機看新聞

前日晚間,茅台集團在其官網突發聲明,因違反反壟斷法被政府部門調查,決定取消以前違反反壟斷法有關的營銷政策,並依據反壟斷法立即徹底整改。

受此影響后貴州茅台昨日低開 2.77%,領跌釀酒食品板塊,截止昨日收盤,貴州茅台報206.00元,下降了2.30%。

2012年1月2250元

2012年4月1980元

2012年8月1680元

2012年12月1550元

2013年1月1300元茅台價格一路下滑。

違反反壟斷法 茅台“限價令”被調查

前日晚間,茅台集團在其官網突發聲明:“決定取消以前違反反壟斷法有關的營銷政策,並在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和貴州省物價局的指導下,嚴格依據反壟斷法立即進行徹底整改,具體措施隨后公布。”

在此份聲明中,茅台沒有公布因此次違反反壟斷法事件將遭受何種處罰。據消息人士透露,政府部門此次對茅台的聯手調查在1月13日展開,時間較短。

業內人士分析,政府對茅台展開反壟斷調查源自茅台此前經銷商大會上的“限價令”,以及隨后對違反此要求的經銷商開出的罰單。

2012年12月18日,在經銷商大會上,茅台集團董事長袁仁國在發言中稱,堅挺茅台價格是“整個公司當前和今后一段時間最重要的任務”。在此次大會上,茅台集團對經銷商提出明確要求零售價不能低於1519元,團購價不能低於1400元。

新年伊始,茅台將自己在經銷商大會上的“宣言”變成了行動。據媒體報道,茅台集團於1月5日在內部客戶系統下發通報文件,對於全國共計6家經銷商做出了不同程度的懲罰,其中重慶3家經銷商由於低價和串貨被處以暫停執行茅台酒合同計劃,並扣減20%保証金。

這是茅台在公布“限價令”后,向經銷商斬下的第一刀。此前在茅台價格飆漲時,茅台從未因為經銷商沒有執行“指導價格”而處罰經銷商。

市場追訪 茅台酒價一路走低

“我們還沒有收到茅台關於取消限價的通知。”酒類經銷商孫先生告訴記者,不過茅台酒的價格早已低過了廠家的要求。

記者走訪市場發現,目前低於茅台限價的情況早已存在。在一些酒類專賣店,隻要購買超過1瓶,銷售商就可以按照“團購”的價格出貨。原來買一整箱都不能享受團購價。在這些名酒專賣店中,最低的茅台價格可達到1300元/瓶。業內聲音這是白酒價格回歸市場規律的信號

“茅台的限價本身就違背了市場的規律,顯然是逆潮流而動的。”酒類營銷人士蘇先生表示,茅台搞限價短期來看能維護廠家的利益,但是高價賣不動還禁止經銷商止損拋售,就是損害了經銷商的利益。用這種高高在上的態度來壓制市場規律,也讓消費者更為反感,其實,最終損害的還是廠家的利益。限價隻能是三輸的局面。

蘇先生表示,高端白酒利潤大,讓其價格回歸合理性是大勢所趨。茅台此次因為限價而被政府調查,業內人士認為這是白酒價格回歸市場規律的信號。首次參照

縱向價格壟斷協議

記者了解到,此次茅台被調查,政府部門的法律依據為反壟斷法中的“縱向價格壟斷協議”,並為首次參照這一條例。在茅台之前,國內對於“縱向價格壟斷協議”尚無執法案例。

所謂“縱向價格壟斷協議”,即上游經營者向下游經營者通過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達成的排除、限制競爭的協議。

律師張國華向記者解釋,這一法條是針對銷售體系內部的協議關系,也就是廠家和經銷商之間的協議,不存在同類產品不同廠家的競爭問題。

比如,目前很多食品上都有“建議零售價”,廠家的目的是讓消費者知道這個商品的大概價格,避免經銷商哄抬價格。

但是,如果廠家強制要求經銷商按照所推薦的價格進行銷售,並且對經銷商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事實上就對經銷商產生了一定的約束力,影響了價格競爭,可能構成縱向價格壟斷協議,違反了反壟斷法。據《法制晚報》

(責任編輯:姜方、趙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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