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涉嫌信披違規 董秘稱非有意隱瞞
公告:昨日晚間,水井坊發布公告稱,公司於2013年10月8日收到中國証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四川監管局下發的 《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根據公司公告顯示,水井坊在2011年1月21日向上海糖業煙酒(集團)有限公司(簡稱上海煙糖)轉讓四川全興酒業有限公司40%股權之前,曾在2010年12月23日,與全興酒業、四川成都全興集團有限公司及上海煙糖簽訂了合作框架協議及合作備忘錄,約定了公司在轉讓全興酒業40%股權后在技術、人員支持和避免業務競爭等方面的義務。而水井坊公司僅公告了股權轉讓事項,未披露四方協議,信息披露不完整。
點評:對於本次信披違規,水井坊董秘張宗俊表示,公司信披不完整,非有意隱瞞。已經變身外資企業的水井坊,在行業調整期內已經失去了昔日的輝煌。
對於上述情況,分析人士表示,目前監管層越來越重視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問題,水井坊未披露“四方協議”是疏忽大意還是有意為之,目前不好說。
(責編:曾璇、宋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