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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兰州:公共场所控制吸烟

2014年01月03日07:45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公共场所控制吸烟

  《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1月1日实施。条例规定,医疗卫生机构等9类场所严格禁烟,餐厅等3类场所限制吸烟。

  根据《条例》,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小学校、商场、超市、网吧、各种公共场所电梯内区域、体育场馆、汽车火车站、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禁止吸烟,而公共休闲场所等限制吸烟。

  《条例》规定,违反限烟规定且拒不改正的,由相关监管部门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不履行控烟责任的场所管理者和经营者,根据情况可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在限制吸烟场所不设置吸烟室或者划定吸烟区又不禁止吸烟的,相关监管部门可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记者曹树林)

(责编:曾璇、赵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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