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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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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夢中國心 做強企業盡責社會

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宗慶后2013年兩會議案及建議

2013年03月01日14:45    來源:人民網-食品頻道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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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娃哈哈董事長兼總經理宗慶后為今年的兩會帶來了11條議案及建議,內容涉及國家經濟發展、稅收制度、城鎮化建設、知識產權、房地產及教育等關系國計民生的問題。

一、關於扶持民族品牌、制止個人惡意搶注商標、完善商標法律制度的議案

近年來,我們對知識產權特別是商標戰略日漸重視,並逐步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商標法律制度。但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變化和發展,新的商標法律問題還在不斷涌現,特別是國內大批企業仍處於創建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民族品牌的艱難道路之中,他們的品牌建設不僅遇到了一些新的法律問題的困擾,還不斷遭到不法企業或個人的惡意侵權和不正當競爭。如何修改和完善我國的商標法律制度,更好地扶持中國企業建設和保護自己的品牌、制止惡意商標搶注,是我們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為此,就修改和完善商標法提出以下議案。【詳細內容】

二、關於改革行政審批制度、加強事后監管的建議

從80年代開始提出政府職能轉變以來,我們的政府對行政審批制度進行了較大的改革,也取得了顯著成效。但由於我國原審批體系過於龐雜,又涉及到從中央到地方方方面面的利益關系,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並沒有完全實現簡化“放權讓利”、“應該由市場解決的問題交由市場去解決”的改革目標,當前的審批制度還管著了大量不該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其弊端十分明顯。【詳細內容】

三、關於城鎮居民均應享有一套經濟適用房權利的建議——對《基本住房保障條例》(征求意見稿)的意見

當前房價過高,年輕人買不起房,特別是在大城市工作的年輕人,按目前的收入和房價,一輩子都買不起房,亦租不起房,不能安居樂業,矛盾比較突出,已成為當前社會最不穩定的因素。政府給了農民土地,因此我認為政府亦應該給每戶城市居民都享受一套經濟適用房的權利,讓他們能買得起房,能夠安居樂業、安心創業。最近看到網上發布的《基本住房保障條例》(征求意見稿),從條例上來看,政府為保障公民基本住房需要,促進實現住有所居和社會和諧邁出了一大步,但是感到具體實施起來還是有一定的難度。特提出以下意見和建議。【詳細內容】

四、關於免征工薪階層個人所得稅 實現收入倍增、培育中產階級的建議

十八大針對居民收入增長提出了倍增目標,習近平總書記說“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斗目標”。要確保實現收入倍增這一振奮人心的奮斗目標,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建議在一定時期內暫時免征工薪階層個人所得稅,實現收入倍增、培育我國中產階級,具體闡述如下。【詳細內容】

五、關於破除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身份區別的建議

經過三十多年的改革開放,我國已經成功地從過去公有制經濟一統天下的局面發展到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階段。現在我國的民營經濟在我國的GDP和稅收總額中的比重都已經超過了50%,在解決新增就業崗位方面更是佔到了80%,民營經濟和民營企業已經成為推動我國經濟持續發展、社會和諧進步的主力軍。我國的憲法也明確規定在法律規定范圍內的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承認民營企業主也是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黨的十八大也再次強調了要“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但是,當前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的身份差異導致了民營企業受歧視,國有企業在政策、資源、資金等方面所享受的待遇都遠遠高於民營企業,許多高利潤的行業更是在實際上僅對國有企業開放,而對民營企業則設置了種種不合理的障礙。這些都導致許多民營企業的發展、甚至生存都非常困難。為此提出建議如下。【詳細內容】

六、關於積極支持企業實施員工持股計劃 明確職工持股會法律地位的建議

今年2月初,國務院批轉發改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制定的《關於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明確指出“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實施員工持股計劃”,這是國家首次公開支持企業實施員工持股計劃,使得企業員工可以分享企業發展成果,既擁有勞動收入,又獲得資本收入,對於推動我國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實現黨的十八大提出的國民收入倍增計劃有著積極的作用。同時,持股計劃可以有效提高持股員工的責任心和積極性,積極參與企業的生產和運營,促進企業發展。國家也可以通過員工購買持有國有企業股份收回一部分資金用於發展或其他支出。因此,建議國家有關部門盡快出台關於促進企業員工持股改革方案及相關法律政策,推動國有企業實施全員持股,鼓勵民營企業實施員工持股,以推動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進經濟更好更快發展,現提出有關建議如下。【詳細內容】

七、關於深化財政體制改革的建議

我國長期以來依靠出口與投資拉動經濟發展,沒有很好地解決分配問題,因而無法通過拉動內需的高速增長來解決經濟持續發展問題,因此建議改革目前政府收的多而老百姓分的少的財政體制,擴大分配,拉動內需,促進經濟發展。具體建議如下。【詳細內容】

八、關於實現城鎮化的若干建議

中央提出城鎮化,是擴大內需、發展經濟的重要增長點,同時我認為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縮小城鄉差別的有力措施。近些年來,我國城鎮化步伐明顯加快,城鎮化率大幅提高,應該說取得了巨大成就。然而毋庸諱言,目前我國城鎮化還面臨一些問題。【詳細內容】

九、關於改革教育結構、完善職業技術教育體系的建議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教育工作取得了長足的進步,各類學校特別是高等院校、職業技術學校為國家社會和經濟建設培養了大量的人才。然而,近年來中國各級學校普遍存在著盲目擴張、熱衷升級的現象,職業技術教育空間被擠壓,並由此帶來學費飛漲、教育結構不合理等問題,導致公共教育資源分配不均衡、教育機會不平等,人才培養層級不均衡等后果。建議國家有關部門慎重審視高校盲目擴張升級的行為,合理分配教育資源,重視發展職業技術教育,發揮教育公共服務的職能,更好地為國家發展和民族復興培養人才。【詳細內容】

十、關於提請全國人大對部門、地方違背上位法制定的法律法規予以清理、廢除的建議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事業的不斷深入,我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已初步建立起來並日益完善,有力地推動和保障了我國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但同時也應當看到,在現行的法律法規體系中,還存在著不少不合理的現象,特別是一些部門和地方所制定的規章、地方性法規與國家大法相違背的現象比較突出。根據我國《立法法》的規定,我國的法律體系主要是由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所組成的。其中憲法和法律是全國人大或其常委會制定的,在法律體系中屬於上位法,而其他各種法律規范則是由國務院、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和國務院所屬的行政管理直屬機構制定的,屬於下位法。上位法的效力高於下位法,下位法的規定不得與上位法相沖突。【詳細內容】

十一、關於加強建筑市場管理、整頓市場秩序的建議

隨著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特別是在城鎮化進程和基礎設施投資的推動下,建筑市場也取得了快速的發展,成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然而,由於發展速度過快、監管不足等原因,我國建筑市場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市場秩序混亂,建筑質量良莠不齊,腐敗現象層生、建筑工人保障缺失,甚至對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威脅。【詳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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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姜方、趙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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