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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訴家樂福欺詐:進口食品區賣假洋貨

2013年06月25日09:05    來源: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手機看新聞

  拉東,源自法國的純肉制品。家樂福超市把標明“法式拉東”的食品擺在進口食品銷售專櫃售賣,顧客陳先生購買后發現,這款“法式拉東”其實是地道的中國制造,並非源自法國,因而以欺詐為由將超市告到法院。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近日一審判決超市退還貨款540.70元,賠償540.70元。

  擺在進口區

  “法式拉東”卻是中國產

  陳先生說,因生活需要,2012年5月10日他在上海聯家超市有限公司金橋店(即家樂福超市,下稱聯家公司金橋店)專門銷售進口食品的進口專櫃購買了200克裝“法式拉東”共13包、500克裝“法式拉東”共8包,花費540.70元。回家食用后感覺味道不佳,陳先生查証后發現,該食品並非進口食品,而是由上海一家食品公司生產的。

  陳先生認為,上海這家食品公司生產的“法式拉東”的外包裝與進口產品包裝極其相似,超市為追求利潤最大化,故意將這款產品混在進口專櫃銷售,讓消費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上當受騙,欺詐消費者。

  2012年5月15日,陳先生向工商部門舉報此事,工商部門依法責令聯家公司金橋店改正違法行為,並作出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產地“見包裝”

  超市認為不存在問題

  不過,對於陳先生要求“退一賠一”,聯家公司金橋店始終態度強硬,堅決不與他協商解決。

  “陳先生並非普通消費者,雙方之間曾發生過多次訴訟,我們認為,他不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保護對象。”聯家公司金橋店道明了其中的原委。

  為此,陳先生訴至法院,要求超市退還貨款540.70元,賠償一倍貨款及交通費14元、誤工費96元。

  對於這些訴訟請求,聯家公司金橋店並不認同,他們認為,店內除散裝商品外,商品信息都標注在外包裝上,放在貨架上公開銷售,消費者對每件商品都可以仔細查看、充分了解。陳先生購買的食品外包裝就標注了包括產地在內的詳細信息,無論該食品放在哪個貨架上,商品信息均以包裝載明為准,因此不存在欺詐行為。

  法院查明,陳先生購買的“法式拉東”,實際產地是上海金山一家食品公司,但聯家公司金橋店卻放在進口產品冷藏專櫃裡銷售,進口產品冷藏專櫃區域還特別標注“進口產品”的貼條,而商品標簽上則注明產地“見包裝”。

  認定存欺詐

  法院判決支持“退一賠一”

  法院認為,從陳先生提供的相關發票來看,雙方已就買賣“法式拉東”達成了買賣合同。因上述“法式拉東”系超市在進口產品冷藏專櫃裡銷售,可見陳先生的意圖是購買進口食品,然而,“法式拉東”的實際產地系上海市金山區,並非進口食品,超市將非進口產品放在進口產品冷藏專櫃裡銷售的行為已致使陳先生的合同目的無法實現,因此陳先生有權主張解除買賣合同,返還全部貨款。

  超市將非進口產品放在進口產品冷藏專櫃裡銷售,這一區域“進口產品”貼條的字體較大且醒目,而商品標簽上“產地:見包裝”的字體則很小,不足以避免消費者對商品產地產生誤解。法院同時認為,這一行為違反了消法關於“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真實信息,不得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的規定﹔且有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已據此對其進行行政處罰,因此認定超市在提供商品時有欺詐行為,陳先生要求賠償相當於貨款金額一倍的損失,予以支持。但陳先生要求賠償交通費、誤工費的依據不足,不予支持。

  至於超市辯稱與陳先生曾發生過多次訴訟、陳先生並非消法的保護對象,由於未就此提供相關証據,法院不予採信。據此,法院作出上述判決。記者 付碧蓮

(責編:姜方、趙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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