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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虽易“殡葬”不易 成都率先探索病死猪集中销毁制【2】

2014年04月23日11:31    来源:华西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养猪虽易“殡葬”不易 成都率先探索病死猪集中销毁制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家畜家禽的“身后事”是一大难题。如何杜绝病死猪流入市场,又尽可能减少养殖户的损失,成为全国监管者思考的问题。

  以往多就地掩埋 存在二次污染隐患

  长期以来,对于病死猪的处理,有两种常用的处理方式:一种为就地挖坑深埋;另一种则是规模化养殖场或公司修建化尸池,对死猪进行处理并制沼气。

  对此,成都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岳建国坦言,过去普遍使用的这两种方式,都存在二次污染的可能,因此不是很理想。“深埋可能会导致地下水污染,化尸池也有污染的可能。而且建在养殖场内,还可能导致病源传播。”

  岳建国介绍,为了减少猪死之后,对养殖户带来的损失,避免养殖户“投猪入江”,2012年,国家开始对年出栏5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每头补贴农户80元。

  同时,目前成都生猪养殖者还可以通过参加农业政策性保险的方式,在生猪意外死亡时,获得20元-1000元不等的保险赔付(商品猪根据猪只的大小界定,母猪一头赔付1000元),以及还有80元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岳建国说,这些补助加起来,相应地减少了猪只死亡之后农户的损失。因此,目前当农户家中有猪死亡后,第一时间会通知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保险公司进行处理,而不会像以往将死猪直接扔掉或卖给不法分子。

  两高司法解释出台 无人敢再制贩死猪

  虽然国家一直严禁制贩病死猪肉,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人员李女士坦言,以往大多只能罚没病、死猪肉,进行罚款等。处罚力度小,威慑力不大。“面对暴利,一些黑心商人仍会冒险私下贩卖。”

  但去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涉及危害食品安全的刑案司法解释出台后,首次明确了有关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并将制售不合格肉类、农药残留等典型情形,纳入司法解释中。

  “解释出台后,全国都抓了一批人,判了一批人,宣传力度也很大。”李女士明显感到,“量刑”提高之后,震慑力度非常大,如今再没人敢铤而走险。

  病死猪集中销毁制度 成都拟率先实施

  去年底,农业部印发《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的通知》,并将成都邛崃列为试点县(市)。成都以此为契机,正在探索一条病死猪集中无害化处理的新思路。

  成都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成都市农委正在制定《成都市病死猪集中无害处理实施方案(试行)》。根据该方案规划,成都区域内的病死猪将不再像以往就地掩埋或者化尸池处理。而是统一交由无害化处置公司进行有效处理。

  根据方案,成都将建立起病死猪“三位一体”的新型处理模式。即当养殖户出现病死猪后,农户将第一时间进行报告,然后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的无害化处理监督员、保险理赔人员、无害化处理公司三方到达现场,对病死猪进行登记、理赔以及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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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实习生)靳帅虎、赵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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