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在杭州市一家麥當勞門店內,櫃台上貼出了供應有限食品菜單的告示。 新華社發
記者22日從上海市食藥監局獲悉,已經基本鎖定了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的違法事實,目前查實5批次問題產品,涉及麥樂雞、迷你小牛排、煙熏風味肉餅、豬肉餅,共5108箱。上海市檢察院22日表示,上海三級檢察機關偵查監督、反瀆職侵權部門已經派出人員,調查了解該公司涉嫌使用過期、變質等劣質原料生產加工食品事件。
■查處進展
福喜事件“是有組織的安排”
22日,上海市食藥監局局長閻祖強再次約談福喜投資方、歐喜投資中國區深加工部總經理楊立群。閻祖強問:“執法人員20日晚間過來時,穿著制服,開著執法車,拿著執法証,為什麼保安要阻攔一個多小時?”
楊立群解釋稱,那時正好是周末的晚上,保安看到這事后匯報給當時不在場的公司領導,但隻說是現場來了很多媒體,因此公司決定:狀況還不清楚,如果是媒體朋友的話,暫時不要進去。“當我們知道了是政府執法人員的時候,就立刻放行了,這裡面的確有一個時間差。”
讓人難以信服的是,在現代通訊技術如此發達的時代,面對手持執法証、開著執法車、身穿制服的執法人員,核實到訪的究竟是“媒體記者”還是“執法人員”,居然需要1個多小時的時間?
閻祖強要求企業調查組提交書面報告,依法配合上海市食藥監局的調查,不得隱匿和銷毀証據,不得掩蓋事實,不得篡改生產記錄、檔案、過程,如果一經發現有上述等行為,將嚴肅依法加重處理。
就在21日晚間,處於輿論漩渦的福喜集團發布聲明稱,已經成立調查小組,管理層相信,“本次事件是一起個體事件,集團願為整個事件承擔全部責任。”
對此,上海市食藥監局副局長顧振華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我們發現公司的一些違法行為,並非某個人的行為,而是公司有組織的一個安排,所以我們初步暫定這麼一個結論。對於這些所謂的過期食品的處置,公司有一套相應的制度,有相應的記錄,所謂的制度也好、記錄也好,都是與我們國家法律法規相違背的。”
上海福喜質量部經理在被約談時也曾明確表示,對於過期原料的使用,公司多年來的政策一貫如此,且“問題操作”由高層指使,並稱至少廠長以上的同意才能實施。
據新華社
■律師說法
消費者索賠“基本沒戲”
針對麥當勞、肯德基等洋快餐原料供應商上海福喜使用過期肉等問題,消費者既可以向餐廳也可以向生產者上海福喜索賠,但最多隻能獲得一份賠償。更大的可能是,受制於餐票、醫院証明等相關証據,索賠僅僅是“理論層面的維權”,想真的獲得賠償,基本沒可能。昨天,北京晨報記者就“福喜事件”消費者如何維權採訪了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岳屾山律師。
岳屾山介紹,上海福喜作為食品供應商,依據《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規定提供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或食品原料是其法定義務。其銷售過期肉、變質肉的行為當然是違法的,消費者如果因此受到損害,可以向其主張賠償。
消費者索賠,需要提供証據,也就是購買憑証——除非消費者能保留當天購買快餐食品的小票,否則無法証明購買了這個食品。如果消費者按照《侵權責任法》起訴,還需要有損害后果,這就需要有醫院的診斷書,比如食用后導致拉肚子等。如果沒有損害后果証明,消費者即使到法院主張賠償,一般也不會得到支持。
另一種情況是,如果快餐店明知道原料存在問題仍然予以銷售,就是有欺詐行為。此時,屬於銷售不符合食品衛生安全標准的食品,消費者可以根據《食品安全法》主張10倍賠償。這仍然需要消費小票証明在這吃過東西,還有當時花了多少錢。這種情況雖然不需要“損害后果”証明,但還需要証明當時所吃的食品是有問題的批次,這就隻能靠監管部門調查出結果。所以,在此次事件中,消費者想要維權獲得賠償,難度之大可想而知。(記者 劉洋)
■封存下架
上海
封存9家企業的福喜公司產品約100噸,緊急約談22家下游企業。
廣東
封停必勝客餐廳發現使用福喜問題肉萬余公斤。
浙江
下架封存48噸福喜公司問題食品。
內蒙古
查處福喜食品公司供應的問題產品700多公斤。
成都
封存9.6噸福喜肉制品。
南寧
查扣6家必勝客店發現福喜問題肉制品。
西安
三家“洋快餐”店的福喜食品被下架。
濟南
查封麥當勞、必勝客使用福喜原料肉1000多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