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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罐装潢权应归谁所有?王老吉驳加多宝“设计专利说”

2013年05月16日14:55        手机看新闻

5月15日,“红罐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王老吉与加多宝互诉对方侵犯其红罐装潢权的两案合并审理,法庭当日没有宣判。

庭审过程中,加多宝代理律师更多是拿“红罐设计专利”做文章,称其他企业多用绿色作为凉茶产品的包装,鸿道集团首创将红色作为凉茶包装装潢主色,陈鸿道作为设计人获得了红罐凉茶的外观设计专利。据此,加多宝方认定红罐应归当年的申请者。

王老吉方则指出,早在1995年,在广药王老吉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及后续的补充协议中,就明确约定授权鸿道集团生产经营红色罐装和红色瓶装王老吉凉茶。“授权”即意味着红罐属于王老吉所有。因此,加多宝绕过所有者申请的这一专利无效。

王老吉大健康代理律师表示,装潢权不是版权、著作权,不能简单的套用“谁设计,谁拥有”。“这个外观设计主视图,不仅有竖排王老吉三个大字,还有王老吉注册商标标识,再有就是众多小字王老吉英文注音组合,没有再看到特别、新颖、能引人眼球的其他字、图、色彩。我们若将属王老吉的东西都拿走,就剩了一片红色、一个黑圈和凉茶二个字,而凉茶两个字又属社会通用词组,不被陈鸿道垄断。并且,有关专利权相关权益应该由申请人陈鸿道来行使,而并非加多宝公司或是鸿道集团。陈鸿道当年因行贿罪被刑事拘留后,保释外逃至今未归案,无法出庭。所以,红罐包装是不是陈鸿道设计、陈鸿道以自己身份设计还是受鸿道集团委托设计等问题目前都无法证实。”

红罐装潢权应归谁所有?是加多宝自称的“设计者”还是广药作为授权者更有理?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张楚给出了一个判定思路——考虑在先权利。他称:“商标许可协议存在明确约定,即凉茶为具体商品,“王老吉”为授权商标,红色罐装和瓶装为具体的包装装潢样式。该在先协议为解决该纠纷提供了较为明确的权利义务参考。《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上白纸黑字的规定成为此案的最直接证据。” 

(责编:值班编辑、赵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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