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四年,“雲南白藥股權糾紛”依然未解。華都集團董事長陳發樹上訴雲南紅塔集團的有關雲南白藥股權糾紛在最高法最后一次開庭,由於陳發樹拒絕了雲南紅塔方面的調解方案,官司仍未結案。
2009年9月,雲南紅塔與有“中國巴菲特”之稱的陳發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約定其持有的佔雲南白藥總股本12.32%的股份全部轉讓給陳發樹,總交易金額超過22億元。就在陳發樹將全部股份轉讓款已入雲南白藥指定賬戶之后的兩年時間裡,該轉讓協議卻一直處於等待報請批准后履行過戶的狀態。
為此,陳發樹2011年12月以雲南紅塔長期不履行合同義務為由向雲南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012年12月,雲南高法做出一審判決,判決確認雲南白藥股權轉讓協議有效,駁回陳發樹的其他訴訟請求,其中包括請求判令雲南紅塔繼續全面履行該《股份轉讓協議》等。
但陳發樹不服,於今年2月向最高法提起上訴。近日的開庭是繼今年4月27日最高法一審宣判之后控辯雙方再一次對簿公堂。當日法院對雙方提出和解建議,但對於紅塔方面第一次表示願意退還陳發樹的22億元本金和利息作為補償的方案,陳發樹予以拒絕。
“我們要的是繼續履行合同,如果陳先生拿這22億元去做投資,四年內會有多大的獲利,機會成本損失太大。除了利息之外,按照現在雲南白藥的股權市值計算,12.32%的股權價值已經超過90億元,和當年支付的22億元計算,損失高達68億元,所以並非利息能解決的。”陳發樹代理律師團說。截至北京商報記者發稿前,雲南紅塔及其律師未能給予回復。
和陳發樹方面的樂觀態度相比,北京匯佳律師事務所律師尹晨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則表示其勝算不大。“該份股權轉讓在國資委、工商部門和証監會的審批程序還沒有走完,即雲南白藥12.32%的股份現在仍然屬於雲南紅塔,故陳發樹不能取得這四年股權增值。除非雙方當時在簽訂股權協議時有規定賠償預期損失或是既得利益等相關的違約責任。”(記者 金曉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