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衛生計生機構在提供醫療衛生服務過程中,將建立首診詢問吸煙史制度,並將其納入病歷考核標准,為吸煙病人提供戒煙指導和服務。昨天,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公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控煙履約工作的通知》和《無煙衛生計生機構標准》。
標准要求醫護人員要了解吸煙的危害和戒煙的益處,相關科室的醫生要掌握戒煙方法和技巧﹔醫生對門診、住院病人需詢問吸煙史,對其中的吸煙者進行簡短戒煙干預並記錄。同時,醫療機構在相應科室設戒煙醫生和戒煙咨詢電話,以及戒煙門診。
另外,無煙衛生計生機構所屬管轄區域的等候廳、會議室、廁所、走廊、電梯、樓梯等區域內要有明顯的禁煙標識﹔室內場所要實現無人吸煙、無煙味、無煙蒂,達到完全禁煙﹔嚴禁工作人員穿工作服在任何場所吸煙﹔同時要設有控煙監督員和巡查員,對其進行相關培訓。
通知要求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定期開展無煙環境監測,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加強督導檢查﹔將無煙衛生計生機構納入各級衛生計生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和評優指標,實行一票否決。如果個人和單位違反規定,取消當年各種評優評先資格﹔尚未實現全面禁煙的單位應限期整改,違規吸煙人員將被批評教育、嚴肅處理。(記者 劉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