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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最嚴控煙條例:公共場所不撤煙灰缸罰經營者3萬元

2014年03月19日08:31    來源:新快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不撤煙灰缸 罰經營者3萬元

  ■漫畫:王雲濤

  對個人開罰后,深圳最嚴控煙條例下月起拿機構開刀

  深圳的公共場所注意了,如果不撤掉煙灰缸,下個月經營者將面臨3萬元的巨額罰款。

  昨日,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就控煙問題召開新聞發布會。據記者了解,下個月第一周將是深圳控煙第二次集中執法周,執法隊將對179個被警告單位進行回訪,整改不到位的將被處罰3萬元。

  據介紹,新修訂的《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下稱《條例》)從3月8日開始執法,一周的時間,深圳共出動執法人員7480人次,開出了87張個人罰單,179個單位被警告,處罰金額共計4350元。在昨日的新聞發布會上,深圳市衛計委副主任孫美華表示,對於179個被警告的單位,需在10到15天內進行整改,“目的主要是讓這些經營管理者張貼控煙標志,拿掉煙灰缸,對場所的客人進行勸阻,如果在15天以后沒有整改到位,將處以3萬元的處罰”。

  《條例》從開始正式執法以來,就被譽為是深圳史上最嚴的控煙條例,該項活動如何持續進行下去?深圳市人大常委會科教文衛工委主任汪開國表示,深圳有信心有決心把這項活動持續性開展下去,“要像我們抓醉駕、闖斑馬線一樣的力度一樣的辦法來做,監督政府,對執法部門加大力度,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執法必嚴,同時推動各個區和人大市區聯動,都來抓控煙”。

  談及人大代表在控煙中發揮的作用,深圳市人大代表廖海蘭稱,人大代表首先要“確權”,對執法監督加大力度,對執法單位人大代表進行長效監督,定期組織人大代表去暗訪,對沒有開出罰單的執法單位要進行詢問。

  深圳各類學校將配備控煙檢查員

  新快報訊 記者張國鋒報道 新快報記者昨日從深圳市教育局獲悉,位於該市的大專院校、培訓機構的室內場所全面禁止吸煙,室外教學區域禁止吸煙。室外教學區包括教學樓、圖書館、會議室、宿舍、食堂、運動場館等;中小學所有室內外場所禁止吸煙。

  據介紹,《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已於2014年3月1日起施行。針對各級各類學校及培訓機構管理者,深圳市教育局要求建立禁止吸煙的管理制度,開展控煙宣傳教育,並配備控煙檢查員;不得配置與吸煙有關的器具或者附有煙草廣告的物品;禁止吸煙場所的入口及其他顯著位置設置禁止吸煙標志和監督投訴電話;對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的,場所工作人員應當要求其熄滅點燃的煙草制品;不熄滅的,應當勸其離開;不服從勸阻且不離開該場所的,應當向有關部門報告。(記者鄭雁虹報道)

(責編:趙雅楠、李彥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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