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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煙不狠效果難見 室內公共場所擬禁設吸煙區

2014年04月16日07:56    來源:北京晨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室內公共場所擬禁設吸煙區

  4月11日,被稱作“京版”控煙條例草案的《北京市控制吸煙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在北京市政府法制辦網站、首都之窗網站開征意見。意見稿內容包括今后室內公共空間擬全面禁止吸煙、公務活動不得提供煙草、餐館經營者縱容吸煙將罰款等舉措。

  本周觀點

  控煙不狠效果恐難見

  4月11日,崔永元發了一條微博:“報告大家,戒煙已堅持十天。比抽煙還痛苦。”作為電視人,崔永元煙抽得凶,有記者記錄他接受採訪的時候曾經“煙不離手”。打個不恰當的比喻,讓這樣一個“老煙槍”擺脫對尼古丁的依賴,痛苦程度應該不亞於吸毒者擺脫海洛因的控制。但是,崔永元還是決定戒煙了,不管他這次能否成功,這已值得點贊。

  同樣值得點贊的還有新出爐的“京版”控煙條例草案,這是一個讓全社會擺脫尼古丁侵害的公共決定。“京版”草案中對控煙擬定了更為細化的舉措,如今后室內公共空間全面禁止吸煙,這意味著條例一旦通過並實施,凡是“有頂兒”的地方都將成為禁煙區。草案還首次明確,今后在各類公務和公共活動中不得提供、使用或者贈與煙草制品﹔不得使用財政性資金購買煙草制品、煙具,以此來遏制“煙草交際”中滋生的腐敗。此外,餐館經營者也首次被要求承擔禁煙義務,如縱容顧客吸煙,最高將獲得1萬元罰款。

  草案似乎讓多年來飽受二手煙之苦的人出了口惡氣也鬆了一口氣,可是,細看這個意見稿,感覺還是有些模棱兩可的在法規剛性與柔性之間的縫隙。比如意見稿中規定,公民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的,由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以50元罰款並當場收繳﹔拒不改正的,處以200元罰款。對此,意見稿起草部門負責人對媒體解讀該規定時表示,如果是在餐廳習慣性地點煙或者在禁煙區吸煙被執法人員碰上,執法者還是會先提醒吸煙者此處為禁煙區,如果吸煙者馬上熄滅煙頭,則一般不予罰款。首先,執法人員有多大機會“碰上”違規吸煙者值得商榷,因為我從來都不曾有幸見過執法人員提醒或處罰非吸煙場所的吸煙者。而可罰可不罰的彈性空間對真正糾正人們在公共場所控煙的意識又能起到多大的作用?“京版”控煙條例是否最終又會和以前的歷次控煙舉措一樣淪為一紙空文?我們且看且等待。

(責編:曾璇、趙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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