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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裝水亂象再問標准為誰而設

2013年05月03日13:19    來源:新聞晚報    手機看新聞

  在中國瓶裝飲用水的國標中,水質指標僅有20項,相比之下,自來水的標准中水質指標有106項。中國瓶裝水標准滯后,測菌仍然按前蘇聯的標准。據悉,地方瓶裝水水質標准的制定大多都有企業的參與。

  在公眾的認知中,瓶裝水應該比自來水更安全。然而,在現實中瓶裝水標准卻不及自來水,不僅水質指標遠遠少於后者,更缺失了汞、甲醛等重要的毒理指標。有一個細節很能說明問題。世衛組織早已更新了檢測方法,要求飲用水不得檢出大腸菌群,而我們的瓶裝水還在沿用舊式的蘇聯標准,和過時的指標數目。在“與國際接軌”成為時尚潮流的今天,瓶裝水標准緣何固步自封,成為井底之蛙?

  一言以蔽之,千絲萬縷的利益糾結,羈絆了瓶裝水標准完善升級的步伐。與自來水國標的多個部門共同修訂,有助於利益博弈的監督和制衡相比,瓶裝水標准主要涉及衛生系統,這種“閉門立規”更容易受到某方面既得利益的左右。

  而這種利益干擾反映在地方標准和企業標准上更為明顯。一方面,一些地方准熱衷於打擦邊球制定新型飲用水概念標准,比如,在國家早已制定 “天然礦泉水”國標的背景下,各種各樣的 “天然泉水”、 “天然山泉水”地方標准不斷涌現。一字之差,卻是謬以千裡,這些地方標准不僅不如天然礦泉水,甚至不如自來水。之所以另起爐灶就低不就高,難逃保護地方企業之嫌。以雲南瓶裝飲用天然泉水地方標准為例,這份重金屬和微生物指標高過礦泉水的地標,就是5家瓶裝水企業參與制定的。

  同時,在標准體系復雜混亂的背景下,一些企業不遺余力地利用其一類水中的某個指標制造噱頭。企業標准作為一個生產的基本指標,並不涉及其生產環節的工藝流程和商業機密,但多家知名瓶裝水企業卻以涉及商業機密為由,拒絕公開企業標准,可謂“此地無銀三百兩”的不打自招。

  我國《標准法》明確規定:“制定標准應當有利於保障安全和人民的身體健康,保護消費者的利益,保護環境。”遺憾的是,時下一些行業標准卻更像是在保護企業的利益。 2011年6月,廣州市奶業協會理事長王丁棉公開批評中國生乳國家標准“全球最差,是全球乳業的恥辱”,“被個別生產常溫奶的大企業綁架”。

  標准越是嚴厲,生產者所需要支付的合規成本就越高,質量安全和公眾健康就越有保障。因此,指望企業和地方主動解決標准打架的問題不太現實。根據《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作為食品監管主管部門,國家衛計委理應打破沉默,為瓶裝水標准亂象正本清源。(張楓逸)

(責編:趙雅楠、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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